分权就是把制定决策的职权,分散到整个组织单位。在集权制的组织机构中,所有的决策都是尽可能地由最高管理层作出。在分权结构的组织机构中,制定决策的职权被委派到下层组织单位的管理人员。那么,集权结构与分权结构的组织机构的区分标准,就是制定决策的职权由哪一组织层次所掌握,即实际上是由哪一组织层次制定的。表641为分权结构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值得注意的是,在所有组织机构中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集权与分权情况。因此,集权与分权的情况并不是一种非此即彼的情况。分权的概念是一个具有相对性的概念。一个组织机构是不会完全集权化,也不会完全分权化的。一个组织机构内授予职权的程度是一种衡量该组织机构职权分散程度的标准。同样,一个组织机构的分权或集权的程度取决于该组织机构所涉及的职能与活动的性质。集权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同表642所提出的分权情况完全相反。要在这两种情况之间进行一种选择,一定要估量和评价这两种情况的优劣。
表641 分权结构的有利因素与不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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