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文化健康娱乐 >> 社会·文化·生活

莆田郊尾冶炼厂乱排废气致203人血铅中毒


[  台海网    更新时间:2009/4/13  ]    ★★★

  台海网4月13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龚凡 郭光仪 通讯员 刘永芳 郑琼哥)  1994年1月投入生产,2007年7月1日停产,莆田仙游县郊尾电池冶炼厂(以下简称“郊尾冶炼厂”)在此期间,利用报废的铅蓄电池做原料,使用直接燃煤的反射炉冶炼粗铅、合金铅,其原料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铅尘均属危险废物。

  正是因为郊尾冶炼厂多年来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向大气排放危险废物,导致该厂周围203人血铅超标,其中200人是儿童,此外该厂周边的农作物生产也受到影响,公私财产损失达106万多元。

  这起备受社会关注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最近有了进展。记者昨日获悉,今年3月26日,仙游县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公开判决。法院一审判决郊尾冶炼厂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非法经营罪和偷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罚金1100万元;仙游县亿顺再生金属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顺公司”)犯偷税罪,判处罚金300万元;郊尾冶炼厂和亿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郑某洪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非法经营罪和偷税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1000万元;另一被告人郑某清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偷税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350万元。

  冶炼产生的铅尘 属于危险废物

  郊尾冶炼厂位于仙游县郊尾镇埕边村,1994年1月投入生产,2007年7月1日停产。今年50岁的郑某洪,是该厂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经核准,郊尾冶炼厂的经营范围为“废电池冶炼加工、销售”。为便于给冶炼厂提供生产原料,从事废旧物资再生购销,1999年间,郑某洪与郑某清及郑某泉(于2005年死亡)合伙成立亿顺公司,并任法定代表人。

  郊尾冶炼厂创办以后,在没有采取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拆解其自行收购及亿顺公司为其收购的废铅蓄电池,以此做原料使用。

  其原料及冶炼过程中产生的铅尘等,属于1998年7月1日实施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的含铅废物,为危险废物。

http://cn.ppzw.com/ppzt.html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舟山海域渔船被撞沉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被抓海盗在美终生坐牢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