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意迭出
成效可期
严控“一票否决”事项,坚决清理规范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虽然《意见》只有1900余字,但其间透出的改革气息,令人耳目一新。
曾几何时,“食之者众,生之者寡”,是对乡镇机构和人员膨胀的真实描述。严格控制机构和人员编制,是乡镇机构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
“可根据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乡镇工作实际,确定党政机构设置形式和数额,可设若干综合办公室,也可只设若干综合性岗位。”中央编办副主任吴知论介绍,譬如,有些地方设“三办一所”,有些就设“四办一所”,还有的设“一办四所”。“只要符合当地实际,如何设置,不划框框,但总体要求是:要精干、要高效。”
在同一层级内,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行政编制实行动态管理;跨层级调整行政编制的,必须按程序报批。“划定这个硬杠杠,目的就在于避免将空余的乡镇行政编制随意调整到上级机关使用,从而产生行政编制分布的倒金字塔现象。”他解释。
同时,为切实把住5年内机构和人员编制只减不增这条“底线”,中央编办多次强调,加快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多年来,原来由县级各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乡镇工作的“指挥棒”。尤其是名目繁多的“一票否决”事项层出不穷,以致乡镇干部整日疲于奔命:“工作要是样样都像计划生育那样一票否决,就是三头六臂也顾不过来!”
2006年,河南开始全面清理“一票否决”和检查评比项目。全面清理后,原有的“一票否决”项目取消了6项,保留5项;涉及乡镇的143项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取消了135项,仅保留8项,一举为乡镇减了负、解了压、松了绑。
在充分总结地方经验基础上,《意见》强调,严格控制对乡镇党政领导的“一票否决”事项,坚决清理和规范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指出,对乡镇的考核由县级党委、政府统一组织,不属于乡镇职能的事项,不得列入考核范围。“这实际上就把工作的"指挥棒"统一归口到县级党委、政府,避免"条条干预"泛滥,给乡镇营造一个比较宽松的履职环境。”吴知论说。
站所改革
加强服务
综合设置乡镇事业站所,乡镇不再兴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在创新事业站所管理体制方面,改革也有新内容。
《意见》提出,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创新管理体制,提高人员素质,力争3年内在全国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
目前,各地对乡镇事业站所的改革大致有三种模式:第一种是多数地方将乡镇事业站所整合为3—5个服务中心;第二种是湖北等地将乡镇事业站所转制为企业或中介服务组织,由政府通过签订合同、项目招标的办法向其购买服务;第三种是改由县里派驻。有的地方将乡镇事业站所上收到县级主管部门管理,有的还实行了跨行政区域设置。
《意见》对乡镇事业站所改革提出三点原则要求:
——乡镇事业站所原则上实行以乡镇管理为主、上级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的管理体制。根据实际情况,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也可实行以上级主管部门管理为主或按区域设置机构的体制。
——推进事业站所分类改革,区分事业站所的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活动,对公益性机构加强财政保障,经营性机构要转制为经济实体。特别是,要综合设置乡镇事业站所,乡镇不再兴办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积极探索农村公益服务的有效实现形式。鼓励发展多元化的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社会力量兴办为农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和经济实体。
事实上,各地在这方面早已进行大胆探索。如湖北等地探索的花钱买服务、养事不养人等做法,便深受基层欢迎。“把为民服务的事办好了,也没增加人力成本,可谓一举两得。”中央编办三司司长李晓全说。“从实际出发,政府购买服务,使公益服务也走出一条市场化的新路子。”
王东明表示,随着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任务完成,中国的基层政权将更为巩固而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