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品牌代言人频道 >> 代言新闻 >> [专题]企业专题

葛优也身陷“虚假代言门” 亿霖被宣判葛优将连坐?


[  世界娱乐报道    更新时间:2009/3/24  ]     ★★★

  涉案16.8亿元的“亿霖”传销案骨干受到法律制裁

  备受社会关注的“亿霖”非法传销案23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赵鹏运等28名被告人因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15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39岁的主犯赵鹏运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亿零34万元。

  葛优缘何成了“亿霖”的帮凶?

  类似的不顾产品质量,只看重代言费、广告费的明星们还真是不少。几乎年年都有,最近比如笑林代言“玖玖理疗裤”被人指责忽悠王,令笑林很没面子;文清代言“眼保姆”、郭德纲代言“藏秘排油”、傅艺伟代言“胡师傅”,再到代言“三鹿婴幼儿奶粉”的邓婕、薛佳凝、花儿乐队、倪萍等。明明没有哪样的功能,连自己也不相信,却还是为了钱而说昧良心的话。最终损害的是消费者的利益,败坏的也是个别明星自身形象。

  葛优卷入北京亿霖木业传销案 可能触犯刑法

  葛优:将沉默进行到底

  12日上午,新民网拨打了葛优的手机,接通后,对方仅问了一声“喂”便匆匆挂断。从声音上判断,极有可能是葛优本人。随后新民网多次拨打,但葛优的手机一直被转移到秘书台,葛优依然选择将“沉默进行到底”。

  业内人士:葛优极有可能参与亿霖经营

  作为国内最具影响的实力派演员,葛优的演技不容置疑。据新民网了解,和其他大腕儿相比,葛优的代言数量并不算太多,在代言产品上则主要以服装、乳业、电信等为主,此次代言亿霖则是葛优第一次代言木业。

  据一位业内人士分析,葛优对代言活动一向十分谨慎。但此次亿霖代言不仅和葛优一贯的代言风格不符,而且在整个代言过程中还存在多处疑点:葛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自己只买了10亩林,但亿霖木业却对外宣称他买了500亩;葛优表示曾置疑亿霖的种种做法“太不靠谱”,事发后也曾喊冤自己也是“受害者”,但面对公众的种种质疑,葛优却始终选择避而不谈。

  该人士分析,葛优的逃避态度,极可能与参与了亿霖木业的经营活动而受到法律方面的压力有关。

  律师说法:若参与经营则可能触犯刑法

  上海普瑞律师事务所的于龙律师在接受新民网采访时表示,我国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明星代言的相关问题,也就是说,如果葛优是在不知情的前提下代言,那么在亿霖木业传销案中他并不需要付连带责任,最多只是信誉上受到损害。

  但同时于律师也告诉新民网,如果葛优是在知情的情况下做的广告,那么他就有可能会构成传销的共犯,如果他还参与了经营,则有可能触犯刑法。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元集团:目前代言没有产生影响

  葛优与北京三元集团合作,成为三元乳业的代言人。亿霖传销案使葛优面临“信誉危机”的同时,是否会对其其他代言活动也产生影响呢?三元集团公关部的一位负责人向新民网表示,到目前为止,葛优的三元代言还没有受到“亿霖信誉危机“的影响。该负责人还告诉新民网,葛优的三元代言广告主要在北京地区的电视台播放,从代言至今,销售效果很不错。

   

http://cn.ppzw.com/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小沈阳代言身价不菲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小沈阳刘谦代言食品,产品要先过胃...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