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热点报道 >> 每日关注

卫生部官员透露新医改最终方案今日公布


[  人民网    更新时间:2009/3/18  ]    ★★★

  被卫生部部长陈竺称作“以日计算”的新医改方案出台日,目前已进入“以时计算”的倒计时阶段。

  “新方案不出24小时就会诞生。”昨日,一位不愿具名的卫生部官员向记者确认,新医改最终方案将于3月18日正式公布,并可能以“中共中央”的名义高规格公布。同时公布的两份文件分别是《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2009-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而与方案相关的5个辅助文件也将随即出台。令人翘首以盼近4年的新医改,将就此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据透露,新医改最终方案相比去年10月公布的征求意见稿,进行了130多处的修订。其中,行政干预的色彩被明显弱化,而竞争、市场机制等要素则被添加进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改革的改革环节。

  记者了解到,此前备受争议的基本药物制度在最终方案中作出的调整最大。首先是基本药物的“定点生产”被删掉,取而代之的是“基本药物实行公开招标采购”;其次,针对公众对“统一定价”的质疑,修改稿中把“统一制定零售价”修改为“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在指导价格内,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情况确定本地区的统一采购价格”,即国家不再制定统一的基本药物零售价格;此外,在基本药物使用上,由“全部使用”改为“全部配备和使用”,尊重了医生和患者的用药选择权。

  另一个备受外界关注的改革环节——公立医院改革,在最终方案里未有根本性的调整。“公立医院改革,我认为短期内不会有很多实质性改变,依然将通过3年试点,总结经验后再推广。”上述卫生部官员透露。并且据其介绍,在进行公立医院改革的同时,一项促进民营医院发展的政策也将相继出台,如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章节中,添加了“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民营资本创办非营利医院”。(国际金融报)

   

  --------------------------------------------------------------------------------

  
  延伸阅读

  关键词 医药分开

  今年全国两会,钟南山院士接受本报专访时曾说:“我国医疗人员技术上的待遇很低,医疗人员收入主要还是来自药物。”业内人士表示,这戳到了“看病难、看病贵”的痛处。

  目的 改变以药养医

  “医药分开就是为了改变以药养医的现状,应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秘书长、连锁药店分会会长王锦霞介绍,早在2002年,国家发改委曾启动“医药分开”试点,但因政策不配套,主管领导调离,试点没能继续,“那一次,医药分开成了改革目标,指导思想挂在文件上,没能落实。”

  回顾 曾有众多解释

  王锦霞说,2006年8月,我国再次启动新一轮医改方案调研,国家十余个部委办局组成协调小组联合行动。

  改革过程牵涉到各利益主体,“医药分开”在当时出现不同的解释——一种说法是:“医药分开”是医生开处方,药剂师去配药,这在医院已经实现了,医生和药师有分工,不需要再搞“医药分开”。另一种说法是:“医药分开”是医药分利,把医院和药企的利益分开就行了。卫生部门观点是:“医药分开”是在医院内部实施医和药的收入与支出分开核算,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取消药品在医院销售的加成政策,药品销售零差率。

  反驳 实质应是“医药分业”

  王锦霞逐一反驳了上述说法:“表面看似有理,实质仍曲解了医药分开的真正内容。”

  “我们认为,医药分开的本质应是:医疗专业与药品专业分开;医疗机构与社会药店分开;医生开处方与销售药品分开;实现医生开方,药店卖药的合理专业分工。”王锦霞说,医生应以诊断、开方、手术、治疗的医疗行为获得收入,社会药店应以销售药品和合理用药咨询服务赚取利润,“所以‘医药分开’的实质是医药分业。”

  王锦霞进一步解释,医药分开应彻底切断医院、医生开方与药品销售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实现方式是把医院门诊药房分离出来,变成社会药品零售企业,独立经营,照章纳税。”

  对于此轮医改方案修改稿中的“探索公立医院门诊药房改制为零售药店等医药分开的有效途径”,王锦霞非常赞成,“我们在这方面多次提出建议,得到了采纳。”

  公立医院态度

  如果门诊药房变成零售药店,公立医院会喜欢吗?

  一家三级甲等医院的有关人士在接受本报采访时,含蓄地表达了观点,“门诊药房托管也好,改制成零售药店也好,我认为出发点与实行药品零差价、收支两条线是一样的,都是为了平抑药价,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王锦霞并不将“门诊药房改制成零售药店”的意义,等同于“零差价”或“收支两条线”。她毫不避讳地说——“收支两条线”是计划经济的模式,亦是管办不分的继续;“药品零差率”则是对医院卖药的变相支持,是对“医药分开”的回避,更给社会零售药店带来了不公平、不公正的市场环境。

  或许,事实可以证明王锦霞的观点。两年多前,“药品零差率”已在国内试点,去年的一篇新闻调查指出,“零差率”的最大赢家并非患者,而是医保机构和公费医疗机构。

  住院药房 暂时按兵不动?

  医院药品主要出自门诊药房与住院药房。至少现在的信息表明,修改稿可能忽略“住院药房”。

  “门诊药房是大头,因此先从这里动手。”王锦霞提供的数字表明,据卫生部统计,2007年门诊病人平均药费占医疗总费用的50%。2008年的卫生统计报告显示,门诊病人药费比重仍高达50%以上。2008年,全国门诊共计28.4亿人次,住院为9800万人次,“从这两个数字对比,也能看出门诊药费的比重。同时,看住院药房也应保留,在急用药、手术用药上更利于医治患者。”

  省内一家医院的一位中层干部认为,王锦霞的算法不够科学,因为住院方面的人次虽少,但单次药费远超门诊单次药费。两者的差距并不能从看病人次上清晰反映,“有的医院,可能住院药费比门诊药费更高。”

  省内另一家三级甲等医院的外科医生也赞同这一观点,“门诊药房改制,对我们影响不太大,因为患者本来就喜欢在医院开完药,再到外面药店买药,这样的患者甚至可能是大部分。相对来说,影响外科会比较小,对内科影响确实比较大。”

  怎样保证药品质量?

  长春市中心医院院长陈明强表示,“如果把门诊药房改为零售药房,一定要有配套措施。医院进药有严格程序,除了极特殊情况,药品质量都是合格的。改制成零售药房后,首先我们要考虑怎样确保药品质量,其次是财政要有投入。”

  门诊药房作为医院的一块大蛋糕,一刀切走如何善后,必须考虑。否则,医院处境将很尴尬,这也意味着即使把门诊药房改为零售药店,也将会衍生其他的以药养医之法。对此,王锦霞认为,新医改方案中提出三年投入8500亿元的规划,每年2800亿元,按照2007年医院药品销售额4037亿计算,医院药品获利额为606亿元。因此,财政补足没问题。

 


 

http://cn.ppzw.com/ppytx/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变种网银窃贼偷偷转账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拍奥运缶者被指冤大头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