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3月13日电(记者徐旭忠)记者从重庆市商委了解到,自实施家电下乡工作以来,重庆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已突破亿元。
2008年12月1日,重庆“家电下乡”方案正式实施,决定对具有重庆市农业户口、在重庆市行政辖区内的家电下乡指定店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的农民进行补贴。补贴产品有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四大类家电产品。每个农户每类补贴产品给予财政补贴的数量不得超过1台(件),补贴标准为按补贴产品实际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
物美价廉的“家电下乡”产品,成为农村市场的抢手货。截至3月10日,重庆市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64644台(部),销售金额达到10685万元,累计有31200台(部)家电下乡产品申报补贴,补贴金额6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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