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线职权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它有两个方面的定义。一是直线职权是一种给予上级指导其下属人员工作权力的命令关系。在这个意义上讲,直线职权是一种为了实现组织机构的目标而发布指令的权力。因此,管理人员是直线组织机构的一部分,并依次服从于其上级的指挥。如图643所示,工程、制造和销售部门的管理人员是直线组织机构的一部分,是对其下属人员有指导职权的直线管理人员,并且也要对副总经理负有责任。二是直线职权主要集中在组织职能的类型上。区别直线与辅助关系之间的标准在于所实施的职能直接对实现组织目标作出贡献的程度。因此,直线职能是那些直接与实现组织机构的目标有关的职能。那么,辅助职能就是那些与实现组织机构的主要目标没有直接关系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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