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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方将炮击中国货船案列为刑事机密


[  环球时报    更新时间:2009/2/22  ]    ★★★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唐湘报道 据悉,俄罗斯外交部发言人20日表示,“新星”号货船违反了俄罗斯国家边界制度并非法通过俄联邦水域,俄方于是才开火警告。他还透露了被迫开火的经过,但中方重申无法接受俄方就事件的表态。

    据报道,俄罗斯外交部发言人涅斯捷连科表示,鉴于“新星”号货船违反了俄罗斯国家边界制度并非法通过俄联邦水域,俄边防船2月13日凌晨赶到并要求其停船。在用尽一切手段后,当天上午10:10分边防船实施开火警告,但“新星”号船长继续前行,船员对此也无任何反应。涅斯捷连科认为,俄边防船10:51分又被迫向船首部分开火,中国货船(俄军舰击沉中国货船专题报道)依然没有任何反应继续航行。17:00边防军被迫向中国货船驾驶室开火,最终货船停止前进。这是被迫开火的经过。

    2月20日下午,中国外交部欧亚司司长张喜云向俄驻华使馆公使衔参赞莫尔古洛夫提出交涉,表示中方对俄外交部发言人2月20日就“新星”号事件的表态无法理解、不能接受,并再次强调中方的各项有关要求。

    目前,由哈巴罗夫斯克军事检察院和滨海区地方检察院组成的专案调查组正依据刑事法典对相关事件进行刑事立案调查,案情被列为刑事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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