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落后标准提高
为了缓解钢材产能过剩,刚刚获得国务院通过的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又对落后产能的标准有所提高。根据记者了解到的规划细则,限期淘汰的炼钢高炉的标准将由300立方米以下提高到400立方米以下,转炉或电炉也由出钢量20吨提高到30吨。通过提高淘汰落后产能的标准,将新增淘汰落后炼铁产能7200万吨,炼钢产能2500万吨。
另外为了使落后产能淘汰能够切实实施,规划中还建立了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和问责制。比如增加淘汰落后财政专项资金额度,用于支持符合国家投资管理规定、环保和土地及项目审批手续齐备、因产业调整而淘汰的产能,在职工安置、资产补偿、呆坏账核销、企业转产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补偿。而对未完成淘汰落后任务的地区,则会暂停项目的核准和审批。
而吴溪淳昨天也指出,除了搞好总量控制,能否大幅度降低原料采购成本也是2009年我国钢铁行业能否渡过难关的保证。
在2008年下半年海运费大幅下降的情况下,2008年全年我国进口铁矿石的平均到岸价为136.20美元每吨,仍比上年增加47.99美元/吨,增长54.39%,进口多支付212.9112亿美元,按人民币平均汇率6.9计算,折合增加成本1469.08亿元。
“2008年我国铁矿石进口量大大超过实际需求,不仅抬高了进口价格,又使企业背上了高价原料高库存的沉重成本负担。”张晓刚也认为,2009年进口铁矿石价格能否回落到与钢材销售价格相适应的合理价位,是中国钢铁行业能否走出亏损困境的关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