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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行打印房贷还款账单要收费


[ 胡俊华 每日经济新闻    更新时间:2009/2/19  ]    ★★★

    打印3个月以内的账单免费;3个月至一年的,收费10元;一年至三年,收费20元;三年以上的收费50元。

    本报曾报道过长沙工行对打印房贷还款明细账单收费50元,当时记者在上海调查,多家银行,包括上海工行称打印这种账单免收手续费。但昨日,读者方女士传真给《每日经济新闻》一张银行收据,称其在工行上海分行某支行网点打印房贷还贷明细账单时,被收取了50元费用。

    对此,工行上海分行宣传部人士黄侃表示,打印房贷还款明细账单,工行确实是要收费的,并专门对此出过一个文件。这与之前上海工行宣传部门人士“不收费”的说法前后矛盾。

  市民:收费50元有啥依据?

    记者昨天联系到方女士。方女士告诉记者,本月16日,她前往工行上海分行某营业网点打印房贷还贷明细账单,被告知如果打印3年之前的明细账单,需要缴纳50元。

    方女士表示,“当时房贷科的工作人员先开了一张单据,手写的,然后告诉我,到银行柜台去交钱。”方女士向银行工作人员询问,是否能告知收费依据,工作人员表示要查阅一下相关文件,才能答复。

    更让方女士郁闷的是,当她打电话给工行上海分行房贷部门,该部门工作人员很明确地表示,“来打印吧,这里不收费。”

    方女士说,同一家银行,同样是打印房贷明细账单,为什么有的网点要收费,有的不收费?是不是管理有问题?她称,当她的同事听说这件事后,都指收费不合理。

    方女士向记者提出两个疑惑,一是工行收费的依据是什么,二是工行的收费是否太高了。

  调查:网点有的收有的不收

    记者发现,方女士传真过来的收据类似以前存款时所填的存单,抬头为“手续费收费凭证”。除去机器打印的“个人信息服务业收入”这几个字外,其余部分为手写,其中在“收费种类”一栏,手写着“打印还贷明细”这几个字;在“手续费金额”一栏,手写着“50”元字样。

    此前记者曾随机采访上海工行的多家网点,并采访了该行宣传部门人士,得到的回应均是不收费。昨日,记者扩大了随机采访范围。一家支行工作人员表示,“打印两三年的还贷明细账单,是免费的”。而另一家支行表示,“打印近期账单明细是免费的,但打印一年以上的就要收费。”

  上海工行:确实要收费

    工行上海分行宣传部人士黄侃称,打印房贷还款明细账单,工行确实要收费,并专门对此出过一个文件。黄侃表示,对个人客户关于中间业务的收费项目,工行会提供收据,但没有发票。

    按照黄侃解释,工行对该业务的收费政策是,对打印3个月以内的账单,是免费的;3个月至一年的,收费10元;一年至三年,收费20元;三年以上的收费50元;如果是要打印2001年7月之前的,要收费100元。

    黄侃表示,各支行应该统一按照这一内部文件操作,如果不收费,是不规范的操作。记者提出银行应将收费标准明确公示,该人士表示,工行在上海网点多,一些网点已将收费明细贴出来,一些网点的服务会欠缺些。

    另据长沙当地媒体报道,此前湖南长沙工行对客户收取的50元账单打印费用,现在已退还给客户。

  律师说法

  收费应明确告知并出具发票

  按照银监会2003年颁布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由商业银行总行可以自行制定和调整”,意味着各商业银行可以自行制定中间业务的服务价格。

    知名律师董正伟表示,打印房贷明细账单,属房贷消费的后续服务,不应该成为独立的收费项目。《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收费项目应经央行、银监会和发改委三部委批准,也就是说,银行收费项目是非市场行为的。但《暂行办法》又规定银行收费项目是市场行为,这里存在一个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他称,即便说制定收费项目是市场行为,那也应该经双方认可。更主要的是,操作过程中,银行应明确告知消费者收费条款。

    恒泰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何玉平则表示,银行对打印房贷还款明细之类的中间业务进行收费,也讲得过去。根据附随义务这一法律原则,在按揭贷款主合同中,银行每月寄出账单,已经履行告知义务,而客户要系统打印此前的明细账单,已经超出附随义务范围,因此,如果主合同中没有约定,银行进行收费是不违法的。但收费也要有依据,应有物价部门的批准。更重要的是,收费之后,银行应出具正规发票。如果只是开出收据,而不出具发票,银行方面有逃税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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