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突然间流行一种名叫“非常6+1”的营养素饮料,人们或许会眼前一亮。不过,这个注册商标者既不是李咏也不是中央电视台,而是由法国达能控股的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
日前,娃哈哈集团已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了“非常6+1”商标,并准备以“非常6+1”为名
推出饮料新品。不过,根据《商标法》规定,在商标初审公告后三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异议,请求国家工商总局予以撤销。
而“非常6+1”商标目前尚未公示,因此其未来归宿暂时充满悬念。
抢注“非常6+1”
据了解,娃哈哈集团的申请日期为2003年12月9日,“非常6+1”商标编号为3836269号,所使用的商品为啤酒、果汁、水(饮料)、蔬菜汁(饮料)、果汁饮料(饮料)、无酒精饮料、乳酸饮料(果制品,非奶)、碳酸饮料、植物饮料、豆类制品等一共10种。
该集团市场部副部长陈新华介绍,2003年娃哈哈推出的“非常可乐”已有相当业绩,而“非常”概念一直是热门话题。当年底,该集团科研部门在研发新概念饮品时提出“非常6+1”新概念,随即予以提请注册。
而其负责商标注册事宜的法律办主任吴伟强向媒体称,娃哈哈主要是有新的产品开发计划,才想到注册这个商标的。吴伟强说:“这不是跟央视作对,‘非常’是我们在1998年就申请了,而‘6+1‘只不过是数字符号。”据称,娃哈哈正在开发一种与功能饮料相区别的营养素饮料,打算用的名称就是“非常6+1”。
在接受本报记者咨询时,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副秘书长陈有西律师认为,注册“非常6+1”将是娃哈哈的又一个市场沸点。但根据《商标法》规定,在商标初审公告后三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异议,请求国家工商总局予以撤销。不过,“非常6+1”商标目前尚未公示,因此央视暂时还没资格提议撤销。
陈新华称,企业版的“非常6+1”与央视的“非常6+1”不一样,一般情况下,商标注册受理考虑的因素是:有没有人用同名已在同一种商品上先申请过商标。娃哈哈1999年就注册了“非常”商标,因此“非常6+1”获准注册也是顺理成章的事。“如果央视提出异议,我们将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答辩。”他说。
而据成都商报报道,“非常6+1”栏目制作人哈文表示对此无法阻止,因为娃哈哈的注册程序规范合法。
至于一旦该商标注册成功,是否会对央视与该台前广告“标王”娃哈哈集团的业务关系造成影响?陈新华觉得商标注册和广告合作是两码事,不会出现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