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1月2日22时30分许,受害人唐女士和其丈夫刘先生及侄女、工友朱某在某制衣厂内被四名男子持枪、持刀抢劫,抢走现金人民币34000元和五张银行卡、一条黄金手链、一个铂金戒指、四部手机等,合计价值人民币43000余元。犯罪嫌疑人逼问刘、唐的银行卡密码,并取走部分现金。抢劫过程中,刘某被其中一名男子用匕首刺伤左大腿。
1月4日12时许,虎门公安分局专案组掌握了一名犯罪嫌疑人赖某的基本信息,通过人口信息查询系统获取了赖的照片资料。尽管信息有限,没有任何技术手段可依靠,仅凭一张照片和对赖某可能出现的场所的推断,民警在虎门博头辖区以公秘结合的方式进行搜捕。民警对赖等有可能出现的网吧、溜冰场、桌球室、大排档等场所,展开连续10余小时的走访排查。
当日16时30分许,案件取得重大突破,民警发现赖和另外三男一女坐在虎门镇镇口社区一小巷内,遂将该四男一女抓获并带回派出所审查。经突审,其中三人涉嫌参与了助动词抢劫案。犯罪嫌疑人赖某、傅某、刘某对其持枪、持刀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供出同案犯黄某、曾某。
获此线索后,专案组民警马不停蹄布控,于当日22时许在镇口社区某酒店门口将黄某擒获,22时30分许在镇口社区凉亭附近一士多店内将曾某抓捕归案。至此,这宗抢劫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落网,1人在逃。
据犯罪嫌疑人供述,涉案枪支系一把塑料玩具手枪,案发后被丢弃,目前尚未找到该枪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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