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明知被骗了,消费者在维权上也举步维艰。去年9月,梁小姐与同学来到中关村,原来打算买台索尼392型笔记本电脑,结果多花了3000元冤枉钱,还买了台并不理想的电脑。商家所采取的就是上述的“四步”手段。梁小姐之后多次找到对方,对方都态度强硬,使得她求助无门,最后找到315消费电子投诉网。从315消费电子投诉网的统计情况来看,一旦遭遇此类价格问题,近9成的消费者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林汉钟说,当消费者发现自己遭遇了商家的价格纠纷后,恼怒之余只能找商家交涉,但是,消费者却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被商家误导,只能有苦说不出。林汉钟称,他们接到这方面投诉此前一般是转给卖场的物业管理部门,他们设有客户投诉部,通常是由他们现场受理后再要求销售商与投诉人协商解决,“但物业在这方面对他们管束力不强,很多时候投诉人都只是得到象征性的赔偿,如赔个小配件或退200元钱等”。
林汉钟称,虽然屡被投诉,一些商家并未就此罢手,受每台机子几百上千元的利润驱使,他们的价格欺诈行为反而更加猖獗。原因是,他们一直在钻法律的空子。“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条规定,不是政府指导定价的商品,产品的价格由商家自主制定,依靠市场调节。所以,商家高价销售的做法,原则上并不违法,除非是诱购或哄抬价格等除外。” 林汉钟认为,海淀法院日前的判决,是消费者胜利的先兆。“我们都直接建议投诉人可以以此案例跟销售商交涉,无效后找属地法院进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