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婚后和父亲已经分户,可儿子竟然大逆不道,不听劝阻,抢种父亲承包的土地。越想越憋气的老父亲无奈之下,于上秋后,将儿子告上法庭。最终老父亲获得索赔,并重新得到土地的经营权。
孙林(化名)是敦化市雁鸣湖镇一位普通的农民,他的儿子孙新(化名)于2007年4月1日结婚后,就分户单独生活了,现住在雁鸣湖镇湖北村。为了生计,孙林老两口于今年4月20日以1500元的价格续包了敦化市林业局大山林场17林班的1.9公顷的国有林地。这块地,孙林已经使用10多年了。孙林的儿子孙新婚后,就把眼睛盯上了这块地,因为这块地的土质很肥沃,为争夺这块林地,他没少和父亲发生争执。
今年开春,孙新提前下手,在父亲不知情的情况下,将1.9公顷的林地种上了黄豆。他自己认为,只要把地种上了,老头说啥也没用了,这块地将来就是自己的了。孙林为此事大病一场,多次找到儿子讨个说法,可儿子就是坚持自己的“原则”,赖着不给。
秋天到了,看着满地金灿灿的黄豆,老人再也按耐不住愤怒的情绪,于10月30日将儿子告上法庭。
近日,敦化市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在法庭上,孙新辩称自己结婚后,并没有和父亲分户,他有权经营这块土地,并当庭拿出户口簿进行证明。而孙林出具的证据是,公安户口籍里,被告孙林的户口已经被注销,只因当时户口簿在孙新手里,所以户口簿上没有注销孙新的名字。本想在法庭上蒙混过关孙新当时泄了气。
法院最终判定孙新返还父亲的1.9公顷土地,并给付父亲2008年未能耕种的损失收入款213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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