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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宣布大额交易收费


[  搜狐IT    更新时间:2008/12/25  ]    ★★★

  12月25日,支付宝宣布,自2009年1月1日零时开始,对在支付宝网站(www.alipay.com.cn)上使用“我要收款”、“我要付款”功能,及通过“阿里旺旺”使用“AA收款”功能(上述功能以下统称“指定功能”),生成收款或付款交易订单,并完成收款或付款的支付宝用户,按照支付宝账户的类型提供5000元等金额的免费交易流量,对实际交易金额超过该免费交易流量的,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用。

  据悉,此项收费通知出台后,引起了支付宝用户的强烈反响,有很多用户认为,支付宝收费的行为将严重打击用户交易,并对淘宝和阿里巴巴的用户产生影响。

  支付宝公关部负责人则向搜狐IT表示,此次收费受影响的用户只占支付宝用户数的0.01%,绝大部分的用户将不会受到影响。而此度收费也只是针对在支付宝官方网站上进行交易的用户,在淘宝、阿里巴巴以及支付宝合作伙伴上交易的用户则仍然免费。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支付宝此次的收费政策其实主要是为了打击利用支付宝免费交易漏洞、从而实现信用卡套现的行为。

  此前,业界有很多质疑的声音称,支付宝已经成为了信用卡套现的工具,特别是在支付宝官方网站上进行交易的人中,相当一部分都是在进行信用卡套现。因为这一争议现象,民生银行等银行也宣布与支付宝中止合作。

  也有业内人士分析,这也是支付宝推进收费战略的重要一步。从2007年1月1日开始,支付宝就开始循序渐进地推进收费,而2009年可能是支付宝针对用户全面收费的关键一年。

  附:支付宝收费公告

  支付宝宣布自2009年1月1日零时开始,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支付宝”)对在支付宝网站(www.alipay.com.cn)上使用“我要收款”、“我要付款”功能,及通过“阿里旺旺”使用“AA收款”功能(上述功能以下统称“指定功能”),生成收款或付款交易订单,并完成收款或付款的支付宝用户,按照支付宝账户的类型提供5000元等金额的免费交易流量,对实际交易金额超过该免费交易流量的,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用。

  具体收费细则以变更后的《支付宝服务协议》及其附件《支付宝服务收费规则》进行明确,其中主要内容包括:1、对于在淘宝网(www.taobao.com)等支付宝商家网站上直接使用支付宝服务完成的交易,不受本次《支付宝服务协议》变更的影响,相应的交易买家无需支付服务费用。

  2、支付宝用户以完成“支付宝认证”的认证账户使用指定功能完成相应交易的,在一个自然月内,该支付宝用户名下所有认证账户,可累计免费完成人民币5000(伍仟)元以内的交易流量。

  3、支付宝用户以未完成“支付宝认证”的非认证账户使用指定功能完成相应交易的,每一个非认证账户在完成“支付宝认证”前,可通过指定功能免费完成人民币500(伍佰)元的交易流量。

  4、支付宝用户直接登录支付宝网站使用指定功能,主动生成收款或付款交易订单所完成的交易金额超出以上5000元或500元的免费交易流量(以下称收费交易流量)的,超出部分需向支付宝支付超1.5%的服务费用,且单笔收费交易应支付的服务费用最低为人民币一元,最高为人民币一百元。其中,对于使用“我要收款”功能和“AA收款”功能完成收费交易流量的支付宝用户,服务费用在交易完成时直接从该支付宝用户应收取的交易款项中扣减,对于使用“我要付款”功能进行收费交易的支付宝用户,服务费用从该支付宝用户进行交易的支付宝账户余额中扣减,支付宝账户余额不足的,相应的收费交易将视为无效交易,无法完成。

 

http://cn.ppzw.com/qyml/p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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