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热点报道 >> 时事

医生教师拿多少回扣算受贿?


[  中国经济时报    更新时间:2008/11/26  ]    ★★★


  医生和教师吃回扣算受贿了,舆论一时兴奋不已,好像让人深恶痛绝的医疗教育两大行业回扣就能从此绝迹,但现实恐怕没有我们想像的那么乐观,一个很简单的问题是:医生和教师拿多少回扣算受贿?
  11月25日的《新京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到: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为医药产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教师利用教学活动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物品销售方财物,为物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困扰我们很久的“收受回扣主体”问题得到了明确,但仔细一看,《意见》中两次提到的“数额较大”实在是非常扎眼——什么叫数额较大呢?是1000元,还是10000元?又或者是各地可以根据经济发展程度自行掌握?罪与非罪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意见》被架空,并非杞人忧天。

  我当然知道,以中国之大和各地发展的差异,不可能在《意见》中给各地划出明确的条条杠杠,但至少,可以在《意见》中划出一个全国统一的受贿界限。比如说,医生和教师收受5000元以上(或者是其他的金额)的回扣就能被认定为犯了受贿罪。这样划定罪与非罪的底线,在刑法中就有不少现成的例子,比如国家工作人员受贿5万元以上就能被判死刑。如果“数额较大”不能尽早落实为具体数字,医生教师拿回扣算受贿恐怕就只能是想像中的罪名了。

  当前法律法规无力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执行不力。而执行不力的最大原因之一,就是法律法规往往有很多模糊不清的表述,比如“数额较大”、“情节较严重”、“影响恶劣”等等。法律法规本来应该是很严谨很细致的,模糊不清的表述,除了会令法律法规在现实中被架空,也会给予执行者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我们都知道,自由裁量权很多时候都会异化为权力寻租的空间。

  《意见》旨在解决商业贿赂主体不清、定罪困难的难题,现在方向已经很明确,但“数额较大”的模糊表述,却在理想和现实之间横亘了一座难以逾越的高峰。明晰罪与非罪的底线,是最紧迫的事情。我的看法是,可以就“较大数额”怎么确定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经过讨论之后,在最广泛的民意支持下划定受贿罪底线,如此,《意见》才能真正成为解决行业回扣的一把利剑。

 

http://www.ppzw.com/qyfw/default.html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奥巴马,揭幕经济团队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外媒称中国已经开始建造航母工作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