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文化健康娱乐 >> 社会·文化·生活

司机与人争吵中驾车碾人获刑


[  新快报    更新时间:2008/11/25  ]    ★★★

     曾经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深圳张付军当众驾车碾人案”昨天在深圳福田法院开庭,经过3个半小时的审理,法庭最终判处张付军有期徒刑9个月。

  今年9月14日,被告人张付军酒后驾车行至深圳红岭北路与八卦四路交界处时,因突然超车变线,险些与马某驾驶的面包车发生相撞。双方下车理论并发生争吵,最后互相扭打起来。其间,张付军挥拳击中前来劝架的马某妻子王某,以及王某怀中3岁的女儿致其嘴部流血。

  王某看到张付军欲驾车离开现场,即趴在车前阻止,张付军仍发动车辆缓慢行驶,致王某被强行卷入车底,拖带了1米多。

  经鉴定,被害人王某因外伤致右肩锁关节半脱位,全身多处软组织损失,右侧耻骨骨折,所受损伤属轻伤。

  法庭上,张付军对自己的酒后驾车、斗殴、开车碾压被害人等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对被害人及家属表示道歉。同时他辩解道:“其与面包车车主马某争吵扭打后,发现其在打电话,以为其是找人过来帮忙,自己害怕挨打,才驾车逃走。”并称自己在开车后并未发现拖带了被害人王某,直到有人告诉他,他倒车后才发现“自己闯祸了”。

  检方认为:被告人张付军开车碾人的行为属故意,案发后在警方的监视下前往被押送的派出所,不属于主动认罪。庭审过程中,被告律师向法庭出示了被害人王某所写的意见书。意见书中强调,在案发后,被告委托家人多次主动与其沟通,对其所犯的罪行表示深深的悔意,获得了被害人本人的谅解,而实际上赔付了高于法律规定标准的大部分赔偿金。希望法庭考虑给予免于刑事处罚。

  经法院合议庭讨论,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付军故意伤害罪名成立,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

 

http://blog.ppzw.com/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三青年强奸网友逼其卖淫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市民捕到巨鳖万元不卖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