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的支持者
相对奥巴马,希拉里、麦凯恩就没有这么幸运。这不仅与他们的演说能力有关,更有他们的情感营销能力息息相关。
希拉里在选民心中早已是女强人。一般来说,女强人的形象,不仅不会受到女性选民的追捧,更不会受到男性选民的喜爱。女人的天性是温柔,而不是强硬。大部分男人都喜欢有女人味的女人,而不是女强人。希拉里也许早就意识到这点,故她请专业化妆师克瑞丝·索特里昂为其化妆,试图更好地展现自己的女人味,可是亡羊补牢,已经晚了——在选民心中,她早已固化成女强人,甚至是铁娘子,这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改变的。
麦凯恩似乎迟迟没有意识到情感营销的重要,他习惯于以理服人,而不是“以情动人”。殊不知,决定总统大选结果的关键因素不是谁更懂政治,而是谁更懂情感。人是有感情的高级生物。所谓“通情达理”,“通情”在先,“达理”在后,选民是会“感情用事”的,满足选民情感需求本身也是理智的;在成千上万的选民面前,侯选人如果不附上感情,就很难打动选民的心,也就无法获得他们手中的选票。相对阳光帅气、印堂发亮的奥巴马,老态龙钟、两眼发黑的麦凯恩凭什么让选民,尤其是女性选民“爱”上你。一份专对美国女性选民的调查显示,比起麦凯恩,女同胞们更愿意与奥巴马一起驾车兜风或度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