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女儿,父亲老泪纵横
开县女子石某与情人开房被民警带到派出所,第二天早上该女子在离派出所不到100米的地方被人发现,但已昏迷不醒,最后不治身亡。死者家属以警方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并致其死亡为由,要求开县公安局赔偿50万元。昨日,此案在开县法院开庭审理,开县公安局以石的死亡并非该局行政行为所致,要求驳回其诉讼请求。
两人被带回派出所
民警对其分开调查警方要求驳回诉讼
死者石某生前在开县县城某餐馆当服务员。今年1月8日晚上10时许,石下班后乘坐情人张某的摩托车回和谦镇,途经温泉镇时二人在该镇某旅社开房住宿。当晚12时许,温泉派出所民警接到举报后到该旅社查房,遂将二人带回派出所。
石的父亲诉称,当时出警民警对石口头传唤、询问后用警车强行将二人带回派出所继续盘问。次日上午8时许,石的儿子接到温泉派出所的电话称,其母受伤病危在开县人民医院抢救,当家属赶到以后石仍呈昏迷状,11日凌晨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