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规定此种行为犯了法,但个人认为在道德上,这帮年轻人的行为不可取,更不可学。
“拿照片最好争取当事人同意”
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张元龙律师表示,照片和视频的著作权属于拍摄者姜芳,而肖像权则是归属于照片和视频里的汪雷、杨思等人。基于孙先生与姜芳特殊的男女朋友关系,孙先生当着女朋友的面硬将照片拷走,而事后若姜芳也没有强制性地要求孙先生将照片返还,已成既定事实,同时又没产生巨大的影响。所以没有侵犯姜芳的著作权。张元龙说,如果是偷取的照片,则侵犯了著作权。
对于对外发表是否侵犯肖像权,张元龙律师说,最好是争取当事人的同意。倘若在不损害当事人利益的情况下,又不以此获取商业性利益,则不构成肖像权侵犯。此事因涉及道德问题,孙先生有权检举,在对照片和视频做出模糊处理的情况下,可对照片进行对外公布,也不构成肖像权侵犯。
张律师说,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规定此种行为犯了法,但个人认为在道德上,这帮年轻人的行为不可取,更不可学。虽然说是在私人小规模的聚会上,但毕竟不只是男女两个人,当着多人的面摆弄着各种性爱姿势,众人还起着哄,是道德缺失的表现。讲道德不是说人多人少的问题的。“按照那些人的解释是小规模就不违法道德,这显然是错误的”。张元龙说,他们的行为有违社会的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