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通过“淫媒”接下工作,黎姿酬劳高达10万港元,另加贵重礼物,并获得主办方出动直升机接送,相比只有1万港元酬劳的陆诗韵,条件要优厚得多。
本周二,黎姿出席TVB台庆活动时,被追问是否认识Ingrid,其经纪人立即出来挡驾说:“她现在没空回答你,等一下吧。”谁知一转身,黎姿就以腰痛为由先行离开,而当时活动还没结束。
模特儿爆料欧洲“淫媒”更危险
其实,关于Ingrid做“淫媒”的传闻早已在香港模特界传开。模特儿梁敏仪曾被她游说去陪老板,虽然及时拒绝了,不过对方依然死缠烂打,令人不胜其扰。
此外,模特儿庄思敏、周倩圯也出来指证Ingrid曾给她们介绍“不道德的工作”。庄思敏称自己与该“淫媒”认识,却不知对方做此行,只是有一次对方问她要另一位女模的电话,事后才知道对方有问题。她说:“我现在很尴尬,差点儿把朋友给害了,现在我都不再跟这个人(指“淫媒”)联络了!”周倩圯则表示自己虽然被问价,但无论如何都会拒绝,她说:“除了模特的工作之外,我什么都不会做,也不想跟这个人有任何关系。”
模特儿Jocelyn Luko表示没有听过相关传闻,却大爆欧洲比香港更危险,她说:“欧洲更加危险!经常有人做这种事,不过我一一拒绝,我会说自己有丈夫!相信那些人都是有钱又寂寞才会这么做,就算有一亿我都不会答应。”
轰动香港的“淫媒”
1989年,曾发生轰动香港的“风流案”和“银鸡案”,其中“风流案”的男主角叫钱志明,“银鸡案”的女主角叫古惠珍。这一男一女,曾在娱乐圈大做“淫媒”生意,从中赚取不少。当时案件最终审定钱志明被判入狱三年,古惠珍被判两年,缓期执行。
钱志明曾冒充富商,欺骗几名二、三线女星发生性行为,然后加以勒索,后来有人不甘受辱,报警求助,最后将他绳之于法。当时为了保护证人,案件审讯期间,这些女星均以英文字母A、B、C、D代替真实名字。
古惠珍原名官沣婷,现年54岁。17岁时婚姻失败,育有一子,曾经在TVB艺员训练班学习,但未能毕业。古惠珍第一次接触“有价饭局”是在1976年当特约演员时,她说:“当时我的样子也不差,有人说我离婚,又没男友,不如去吃饭识人。有时只是同人跳舞给人摸,完就有一千元收。我1985年才开始带人,当时手上有六名女子,一日有三餐饭局,每餐赚利市一千,一日就赚三千。当时好风光,叶子楣和陈宝莲都跟我去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