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港北区农村女孩梅梅(化名),初三辍学步入社会后,为了找钱花竟多次行窃。她最近一次行窃更令人匪夷所思:在一朋友家借宿后,她将主人的全部家当变卖。警方记录在案的,梅梅就有两次偷盗行为,也曾被刑事拘留,后因不满16周岁而获释。面对不争气的女儿,梅梅的父母只能摇头叹息。
借宿后 卖光主人家当
10月3日,贵港市民吴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她女儿家的全部家当被梅梅变卖一空的经过。
吴女士说,她的女儿和女婿在贵港市解放路有一套小房子。今年女儿和女婿都在外地,留下12岁的外孙女星星(化名)让她帮照顾,平时那套房子空着,星星偶尔会到那套房子里小住。今年8月26日晚上,星星在街上碰到了梅梅,两人是在半年前通过一个同学认识的,不是很熟。当时梅梅说晚上没地方住,想去星星家借住一晚。涉世未深的星星没有多想,就带梅梅回家了。
第二天一早,星星要赶去学校参加军训,梅梅睡在床上不起来,说要多睡一会,并让星星给她留下房子钥匙。星星于是留下钥匙上学去了。此后十来天,星星都没回家。
9月6日,星星和外婆吴女士回到自己家里时,发现已被洗劫一空:冰箱、电视机、洗衣机、消毒柜、饮水机、煤气罐等值钱的家当全部不见了,连天花板上的吊扇、客厅的防盗门都被拆走了。
事后,听邻居和门口保安讲,梅梅是从8月27日开始,分三次将星星家的家当卖给收废旧的人。邻居和保安询问时,梅梅自称是星星的表姐,说要搬新家了,所以旧家当要运走处理。她们见主人很少来,而梅梅又有钥匙,就没有多管了。
未满16周岁 被刑拘后又获释
10月3日,吴女士站在女儿女婿一片狼藉的房子里,一筹莫展。她说,9月6日发现失窃后,她已报警。她几经打听,获悉梅梅曾在一家炖鸭店打过工,但找到那家炖鸭店,老板称他也在找梅梅,因为梅梅偷走了店里的一枚钻戒和数百元现金。
巧的是,9月7日凌晨,炖鸭店老板在一家网吧发现了梅梅,随即将她送到城西派出所。
在派出所,梅梅承认了她变卖朋友家当的事。警方找到当时收废旧的人,但是,那些财物几经转手,大多被拆烂或不知下落。最后,民警只追回了一台冰箱、两个煤气罐、一扇铁门,还有被拆得面目全非的洗衣机和吊扇。
随后,梅梅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刑事拘留。警方依据的是梅梅户口本上的出生日期——1992年1月,按此算来,梅梅已年满16周岁,应负刑事责任。但梅梅的父母拿出有关证明说,梅梅是1993年出生的,户口本上的年龄是当时虚报的。
警方经过调查,发现梅梅确实未满16周岁。她被释放了。
10月3日,城西派出所负责办理梅梅一案的程警官说,他曾召集吴女士和梅梅的父母进行协调,看梅梅父母能否赔偿星星家的损失,但梅梅的父母表示没有经济能力,调解没有成功。程警官说,吴女士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梅梅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对话“问题少女” 期盼改邪归正
10月3日中午,记者随吴女士一起来到贵港市港北区港城镇旺岭村梅梅家。吴女士说,在走诉讼途径之前,她希望能和梅梅父母再次协商。
对吴女士的赔偿要求,梅梅的父亲黄某说:“梅梅给你们家造成了这么大的损失,我们感到很抱歉,也愿意赔,但家里实在拿不出钱来。”
黄某对记者说,他对女儿很失望。去年9月,梅梅上初三,但只上了一个月就辍学回家。随后,梅梅到贵港市打工,只是过节才回趟家。黄说,从上初中起,梅梅就有小偷小摸的行为,他们多次教育都无济于事。现在篓子越捅越大,他们作父母的都不知道怎么管了。说起赔偿受害人损失的事,黄某说:“我们真是没能力赔。”
说话间,梅梅从田里干活回来。记者询问了梅梅几个问题,她低着头,从容地应答。
记者:为什么不读书了呢,是成绩不好吗?
梅梅:小学时成绩还好,上初中后功课多了,就不好了。
记者:星星家的东西是你卖掉的吧?为什么这么做呢?卖的钱做什么用了?
梅梅:是。因为当时没钱花。总共卖了800元钱,用来吃饭、上网和买衣服,几天就花完了。
记者:你知道这是违法的吗?以后能改吗?
梅梅:当时没想那么多,就是管不住自己。我知道错了,以后不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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