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文化健康娱乐 >> 社会·文化·生活 >> [专题]焦点新闻

干部涉嫌在泳池里猥亵多名年幼女孩被拘留


[  东南新闻网    更新时间:2008/8/28  ]    ★★★

  江头派出所:


  拘留处罚得当


  昨日,记者从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证实,8月8日,厦门市公安局江头派出所曾经处理过这起案件,嫌疑男子陈某,系民建厦门市委某处一负责人,江头派出所已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针对受害者提出对嫌疑人猥亵儿童,只被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过轻的说法,警方表示,对于整个案件的处理,绝对是依法公正,受害者有不同意见可逐级反映。另一方面,嫌疑人家属对处罚结果也有看法,即当事人陈某是因视网膜破裂,视力不好,才在游泳过程中无意碰擦到他人的,所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过重。


  昨日,在民建厦门市委一办公室内,陈某说,对于8月8日非礼事件及警方的行政拘留,整个过程他个人都认了,不想再多说什么。同时因为他是公务员,上级监察部门已介入调查3次,最后的行政处理,该是什么就是什么。


  律师解析


  猥亵儿童案处罚


  因为非礼多名少女,陈某被处10天治安拘留,处罚依据是什么?究竟是偏轻还是偏重?


  福建凌一律师事务所林志铭律师认为,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以性交以外的方法对不满14周岁的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如果最终认定陈某构成猥亵儿童罪,那根据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林志铭律师指出,行为人实施了猥亵儿童的行为是成立本罪的关键。本罪猥亵的只能是不满14周岁的儿童,包括女童和男童;本罪对猥亵的方式未作任何限制。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的,则在5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内从重处罚。


  而据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介绍,8月8日,江头派出所的行政拘留处罚,依照的不是刑法,根据实际情况,而是治安处罚法第44条:涉嫌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http://www.ppzw.com/qyfw/default.html

上一页  1 2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醉酒男子解开女子衣服纽扣当街猥亵...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法国女部长赌输奥运奖牌数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