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遇车祸 按啥身份赔
主持人:根据我国法律,计算误工费和伤残赔偿金时,对于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有不同的标准。那么,在城里务工的农民工,该按什么标准算?今天的这个案例就与此有关。
案件回放:
刘晖是武夷山人,2005年来到福州,在晋安区一家小吃店做面点师,他说自己月收入有2000元。2006年底一天晚上,刘晖骑自行车途经前横路时,被陈大靖驾驶的货车撞倒。经法医鉴定,刘晖右上肢散失功能30.1%,属九级伤残;颅骨缺损,属十级伤残。
交巡警部门认定,此次车祸陈大靖负主要责任,刘晖负次要责任。最终两人对簿公堂。庭审过程中,陈大靖同意赔偿,可对于刘晖的误工费和伤残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双方僵持不下。
争议焦点:
刘晖:自己虽然是农村户口,可已经在福州工作一年多,月收入达2000元。这一切,自己所在的小吃店老板及同事可以证明。因此,应当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误工费和伤残赔偿金。
陈大靖:刘晖是农村户口,应当按农村居民标准计算赔偿。如果按城市居民标准赔偿,要证明刘晖在小吃店工作,而且月收入为2000元,就必须有劳动合同、交纳养老保险手册、工资证明、领款单和纳税证明等。仅凭一份未经任何审查的用工协议,无法证明刘晖存在固定收入的事实。
城里住满一年、且有固定收入 农民工按城镇居民标准获赔
主持人:来福州打工的刘晖遭遇车祸,误工费和伤残赔偿金,到底是该按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标准获赔?毕竟,两者相差近20万元。法庭上,刘晖和司机争了起来。(详见10日本报A9版)
读者说法:
手机尾数5437、5838的读者:既然刘晖已经在福州工作一年多,就应该按城镇居民标准获得赔偿。
马尾区刘先生、手机尾数5547的读者:刘晖只提供了一纸用工协议,而没有劳动合同或纳税证明,很难知道他的收入具体是多少,因此,应该按农村居民标准计算赔偿。
终审法官认为:
虽说刘晖是农村户口,但根据本案有效证据———用工协议,可以证实车祸发生前,他在福州已经工作满一年。因此,刘晖的残疾赔偿金应当以事故发生地(本案为福州地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另外,根据刘晖提供的用工协议、交巡警大队的询问笔录及店主、员工的证言可以认定,刘晖的误工费赔偿标准,应该按月薪2000元来获赔。
主持人:法律规定,即使当事人户口在农村,但只要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按城镇居民对待。因此,像刘晖这样的农民工,在城里遭遇车祸,按城镇居民标准赔偿。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