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行业研究 >> 房地产 >> [专题]行业研究

房产材料被当成废品卖掉,《房产证》该咋办?


[ 刘景侠 中安在线    更新时间:2008/7/12  ]    ★★★

    几天前,市民刘大妈不慎将女儿的房产材料当成废品卖掉,为此,老人家急得茶饭不思,哭红了眼睛,不知道该怎么办。

  今年50多岁的刘大妈几天前帮女儿收拾家务时,把女儿陈玲放在鞋柜里的房产材料当成废品卖掉了。刘大妈为此懊恼不已,“都怪我不识字,怪我不小心,女儿辛苦建的新房不会因为这就不属于她了吧?”

  刘大妈的女儿陈玲告诉记者,2001年她和爱人购买了利辛路旁边的一幢旧房,2006年,由于房屋属于危房,她便到建设部门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然后把旧房拆除,翻建了一幢小楼房。“旧房《房产证》和建房时办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些材料这下都丢了,翻建的房屋该怎么办理《房产证》啊?”陈玲焦急地说。

  对此,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主任孙援利说,出现这种状况,当事人可以到建设部门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由建设部门出具证明,然后再持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到房产部门查询旧房《房产证》的档案资料,在丢失的《房产证》声明作废后,可以办理新房的《房产证》。 (记者刘景侠、实习生陈晓宇)

 
 

品牌策划

http://www.ppzw.com/article/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揭秘商铺租赁潜规则的利益链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开发商欲借“品牌”打动购房者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