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福特
长安马自达的身份与马自达3的质量问题其实并无关联,消费者将此事公之于众只不过让长安马自达更加难堪。然而,仔细分析长安马自达的身份问题可以发现长安、福特、马自达以及一汽之间复杂的利益关系。
马自达为什么没有与长安单独成立一个销售公司,而是选择了在长安福特马自达内部成立马自达事业部。马自达(中国)公司公关专员何苗称,这是为了遵守政府制定的产销不能分离的政策规定。
一位熟悉长安、马自达和福特之间合作关系的行业人士分析认为,主要的阻力来自福特。
2003年6月5日,长安福特销售分公司成立。2005年8月1日,该公司开始运营,但马自达品牌车型的销售并不由它负责,而是由一汽马自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马自达”)负责。2006年,马自达参股长安福特后,长安福特销售分公司更名为“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作为长安福特马自达的分公司,其内在股权结构与长安福特马自达的股权结构一致,收益也归长安福特马自达所有,按照《公司法》,如果股东之间没有约定,那么收益按股权比例划分。这意味着,马自达将分享长安福特马自达旗下所有产品的销售收益。
如果马自达和长安单独成立一家销售合资公司,就如同马自达和一汽成立一汽马自达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一样,那么福特将无法享受销售收益,这将是福特难以接受的。如果以马自达事业部的形式存在于长安福特马自达内部,那么马自达品牌的销售收益将归长安福特马自达所有,福特可以从中获得股权收益。
另外,一汽与马自达合资成立一汽马自达时,马自达承诺将马自达今后所有车型都放在一汽马自达销售。因此,一汽不希望马自达与长安再成立一家销售公司。
四方合力?
据记者了解,6月份,福特、一汽、马自达以及长安等四方曾经召开会议专门研究如何解决马自达3半轴异响的问题,但是各方没有达成共识。
7月8日,一汽马自达副总经理于洪江说,据他所知,几方没有开过高层会议,不过各种技术交流、情况沟通一直没有间断。
记者注意到,在马自达3最初出现半轴异响时,一汽马自达试图将它们销售的进口马自达3和国产马自达3加以区别,称进口车与国产车结构不同,不会出现半轴异响。
一位持续跟踪此事的行业人士表示,目前为止,在应对半轴异响事件时,长安马自达仍是孤军奋战。然而,一汽马自达确是此事的“利益相关者”。很多消费者都已经知道马自达3存在质量问题,但不会严格区分进口车型还是国产车型。至于福特,作为马自达的控股股东,更是责无旁贷。
从经销商的角度来看,一汽马自达也应该与长安马自达联合解决此事。按照之前一汽、长安和马自达的约定,长安马自达在选择经销商时会优先考虑一汽马自达的经销商,这样就能最大限度的形成合力,避免内耗,也确保经销商的利益。
目前,已经有一些经销商同时建设了一汽马自达和长安马自达的4S店。然而,这两个渠道中可供销售的车型都比较少,马自达3半轴异响的问题还影响了马自达2的销售,致使经销商销售压力加大,因此,尽快解决马自达3半轴异响的问题有助于各方利益不至于进一步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