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创业投资 >> 投资观察 >> 旁议杂谈 >> [专题]投资观察

什么时候是开始创业的最佳年龄


[  商界在线    更新时间:2008/6/27  ]    ★★★

  流行的说法是29岁,趁青春有效期截止以前行动。否则,你将被打上“过期”的烙印。哈佛商学院杰弗里·蒂蒙斯的统计显示,创立高潜力企业的创业者平均年龄在35岁左右。

    进入互联网时代,满眼青春逼人的IT新贵,他们的成功来势汹汹,仿佛让人愈发紧迫地感觉到,创业要趁早。

    来检索几个商业天才的起点:18岁,大一学生迈克·戴尔登记注册了“戴尔电脑公司”,开始投入到自装自销电脑的生意中;19岁,比尔·盖茨辍学后着手实践他那富有预见性的梦想,创立微软;20岁,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在车库里办起了苹果公司;同样不到30岁时在车库里开始自己伟大事业的还有GOOGLE的两位创始人拉里·佩奇和赛吉·布林,以及他们最新收购的YouTube网站两位创始人——27岁的华裔Steve Chen和29岁的Chad Hurley??

    不过,要相信创业青春最多40岁就要划上句点,这不免令人沮丧。对那些已届不惑之年者,难道商业之门果真要就此关闭?年龄会成为一个充满创业热情的中年,甚至老年人挑战自我的死穴吗?

    事实显然并非如此。

    要知道,创业成功的关键要素——创意、远见、自发性,并不存在具体的年龄限制。我们同样可以找到很多大器晚成者的成功范例:玫琳凯·艾施,45岁退休后投入了半生的积蓄,在一家不到50平米的小店里开创了如今全球知名的化妆品集团玫琳凯化妆品公司;雷·克劳克,麦当劳创始人,52岁开创快餐连锁模式,花270万美元买下麦当劳餐厅的所有权,并将之推向全美国;山德士上校,肯德基之父,66岁开始二次创业,1009次的推销失败也丝毫没有动摇他对成功的信念。

    再来看二十位“后发创业”的大龄英雄,他们大都在45岁以后才开始投身商业领域,也以其对成败的不同阐释证明了一点:何时开始都不晚!

    由于自我发展历程起点的经济环境差异,这二十位大龄创业者的创业动因具有鲜明迥异的时代个性:

    九十年代初期,邓小平发表南方讲话,倡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质改革,鼓励私营企业发展。此时创业的大龄英雄们大都是一些不服老的机会等待者,他们充满了对成功的渴望。当压抑多年的激情终于找到了喷发的出口,他们紧紧抓住了时代的脉搏,义无反顾投身商海。这些人是天生的冒险家。

    九十年代后半期,国企改革,职工分流下岗。这一阶段的大龄创业者,大部分属于被动型创业。对他们来说,创业的机会成本极低,不必为放弃丰厚的薪酬和社会地位而患得患失。这些人往往会选择小本生意起步,靠诚信和勤奋,慢慢积累财富和商业智慧,在不断失败和挫折中学习成长。    

    而二十一世纪初的大龄创业者们与前两个阶段相比,准备更加充分。他们普遍拥有丰富的行业资源和一定的社会地位,了解商业的规则和企业的模式,创业不过是他们实现更高追求和自我价值的一种手段。他们不仅有远大的目标,更有清晰的商业模式,甚至还有坚强的团队作为后盾。

    在开始深入了解这一群体之前,由于过分着意“年龄”的影响,我们最初曾主观地认为,后发的起点可能让他们畏惧风险,时间的紧迫没有给他们留有失败的余地。

 

1 2  下一页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顾客进店后,是否要马上热情的上前...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大学生创业成功须具备四大硬件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