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出售服务资产
“此次收购的资产与2004年向集团出售的井下作业资产及相关负债范围有重合的部分,但并不相同。”另外一位公司人士告诉记者。
2004年,公司向集团出售的资产包括中国石化胜利油田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华北分公司、华东分公司和西南分公司所拥有的全部油田井下作业资产及相关负债,该等资产用于从事油田试油、试气、油水井大修、压裂、酸化、措施作业和维护性作业。
而本次收购的目标资产仅包括集团公司下属胜利石油管理局、中原石油勘探局、河南石油勘探局、江汉石油管理局、江苏石油勘探局和华东石油局拥有的与油田日常生产密切相关的维护性井下作业及配套辅助服务资产及相关负债。
提高作业质量
公司表示,因本次拟收购的目标资产与中国石化的油田日常生产运营紧密相关,将可进一步满足中国石化下属采油厂的井下作业服务需求、保持日常生产稳定有序,减少作业次数、提高作业质量、降低作业成本,理顺油田作业管理体制、提升采油业务与井下作业系统的业务协同能力、提高生产效率,并可进一步减少生产业务上的关联交易。
从长远来看,随着采油厂井下作业服务需求得到及时满足、油田作业管理体制予以理顺、采油业务与井下作业系统的业务协同效应得以发挥、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价格逐步接轨,本次收购的目标资产的盈利能力将随之提高,对中国石化每股盈利的增厚效应亦将逐步显现。
集团公司2000年重组后,继续经营保留的若干石化设施、小规模炼油厂;提供钻井服务、测井服务、井下作业服务、生产设备制造及维修、工程建设服务和水、电等公用工程服务及社会服务等。
中国石化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该对价。由于本次收购的交易金额低于中国石化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因此只须经董事会审议而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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