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令的管理需要遵循一些基本的原则,比如,银行的电脑系统自动促使使用者定期修改口令,使用者之间不要相互合用口令,不要使用一些很容易被猜到的口令,等等。具体的措施很多:如果口令被多次使用或通过网络传递,必须对口令进行加密才能存储或传送;使用安全子系统和应用程序建立口令的历史档案,防止重复使用不久前才使用过的口令;为了防止犯罪分子使用一些自动的程序软件猜测口令,必须规定一个界限,如多少次端现错误则停止其进入,并通知系统的管理员;为了防止犯罪分子盗用他人的合法口令进入内部网络,应该随时将上次使用口令的时间等情况通知合法的使用者,便于发现自己的口令是否已经被人盗用。
同口令的功能相似的还有其他一些常用的手段,比如使用智能卡作为进入系统的.“身份证”,采用生物技术措施来识别有关当事人,主要是用指纹、声音、面部特征和眼部特征等人的生物特征来识别人的身份。这些措施采用之后,仍然需要有配套的措施,如智能卡虽然安全,但仍然需要定期更换内部程序或密码,以便保证其安全性能。
防火墙是一系列硬件和软件的总称。采用防火墙可以将银行的内部网络和外部网络分割,使外部人员无法随意地进入内部网络。有的时候,还可以采用同样的技术将内部网络加以分割。这样,不同级别、不同岗位的人就无法随意进入其他部门,不同保密程度的信息可以放置在不同的位置。有的时候,不仅需要将网络分割,而且需要将实际的设备分开放置,集中保护。比如,将所有支持内部网络的关键设备、辅助设备(键盘、控制服务器的电脑)、防火墙等集中放在玻璃室(GlassHouses)里,限制外来人员进入这些地方,同时设置24小时警卫。如果由于地域和经营的需要,必须将一些设备分开放置,则可以设立几个玻璃室,采取同样的安全措施。
此外,还有许多其他的技术防范措施。比如,防病毒的技术措施,对于主服务器的管理,等等。这些措施技术成分比较大,需要银行管理部门加以格外的注意。同时,光有技术措施也是不够的,同样需要辅以相应的管理和内控措施。比如,对银行内部职员进行严格审查,特别是系统管理员、程序设计人员、后勤人员以及其他可以获得机密信息的人员,都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聘请专家审查其专业技能,家庭背景、有无犯罪前科、有无债务历史,等等。而一些重要人物,比如,系统的管理员,由于他们可以毫无障碍地进入任何电脑和数据库,也可能产生潜在的风险,对于这样的人则必须采用类似于双人临柜式的责任分离、相互监督等,手段来进行控制。
3、加强电子支付立法建设
电子支付业务的迅速发展,导致了许多新的问题与矛盾,也使得立法相对滞后,另一方面,电子支付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也给立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在电子支付的发展过程中,为了防范各种可能的风险,不但要提高技术措施,健全管理制度,还要加强立法建设。
针对目前电子支付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应建立相关的法律,以规范电子支付参与者的行为。对电子支付业务操作、电子资金划拨的风险责任进行规范,制定电子支付的犯罪案件管辖、仲裁等规则。对屯子商务的安全保密也必须有法律保障,对电脑犯罪、电脑泄密、窃取商业和金融机密等也都要有相应的法律制裁,以逐步形成有法律许可、法律保障和法律约束的电子支付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