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投稿要求
1、电子邮件以附件形式发至:E-mail:szh-logo@163.com E-mail:szh-logo@hotmail.com
QQ:522024157
2、光盘刻碟快递请邮寄至:浙江省杭州市解放路26号金衙庄大厦16楼 邮编:310009
(来稿请注明“水中花品牌标志征集)。咨询电话:0571-87853188
3、截止时间:2008年8月31日。截稿后2个月内我们将书面通知入围作者。
4、应征者可提交多份作品,每份作品请提交设计彩色样稿(A4幅面)两份和电子文件,同时提交填写完整的"水中花品牌标志应征承诺书"(见附件1)和身份证复印件。
六、评选方法
1、由水中花品牌标志征集委员会聘请专家对所有来稿进行初审,评出入围作品20个。
2、邀请知名专家、有关部门负责人、群众组成评审委员会。在参考网络投票结果后,评选出设计金奖1项,设计银奖1项,设计铜奖1项,优秀奖6项。
3、水中花品牌标志征集委员会将评审委员会评选出的作品报水中花(国际)内衣有限公司总经办审批,审批通过后,标志征集委员会将向国家商标局申请金奖作品注册,并向社会公布。
七、奖项设置
1、设计金奖:1名,颁发获奖证书,奖人民币30000元;
2、设计银奖:1名,颁发获奖证书,奖人民币3000元;
3、设计铜奖:1名,颁发获奖证书,奖人民币2000元;
4、优秀奖:6名,颁发获奖证书,奖人民币1000元。
5、其他入围者颁发获奖证书,奖水中花价值500元产品一套。
(注:以上奖金为税前金额,按国家税务规定代扣所得税。)
所有入围设计作品将连同设计者姓名、单位通过水中花官方网站、(其它媒体另定-后见水中花网站)等媒体对社会公布。
八、权利说明
1、标志作品应属于原创作品,且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投稿。如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应征者承担法律责任。
2、选中的作品,在我方支付相应奖金后,归水中花(国际)内衣有限公司所有,并拥有该作品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使用权、发布权、处分权,并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各种开发应用。
3、水中花品牌标志征集委员会保留从本次应征作品中确定水中花品牌标志的权利,并有权选择或不选择标志设计,取消、推迟或重复有关程序,而不承担因上述原因而须支付给应征者一笔酬劳或补偿的义务。
九、特别声明
1、应征设计作品必须保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权利。如有侵权行为,后果自负,水中花(国际)内衣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凡录用、入围作品,其著作权归水中花(国际)内衣有限公司所有,并且可应用到相应的各种形式宣传品上。应征者一次性、不可撤消、无条件地将其对作品的著作权全部转让给水中花(国际)内衣有限公司。
3、请应征作者自留底稿,所有应征作品概不退还。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水中花(国际)内衣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