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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运营商如何钩联?


[  中国经济时报    更新时间:2005/7/6  ]    ★★★

  ■本报记者 曹增光

  在3C融合的口号喊了这么多年后,传统的家电厂商与IT厂商之间的界限正在趋于模糊,虽然双方间的渗透很难用“成功”两字来形容,而仅仅停留在竞争中的相互接触阶段,产品上的融合还没有迈出实质性的一步。

  相比,电信运营商作为3C融合中的“通讯”这一翼,并没有大张旗鼓地去抢3C融合的噱头,但在3C融合的大潮中,运营商是无论如何也绕不过去的一个环节,因此,中国网通和中国电信才会削尖脑袋往IPTV(网络电视)的市场里钻,试图占领客厅这块3C阵地,而中国联通和中国移动也马不停蹄地将电视、音乐、动画等多媒体应用搬到手机这个终端平台上来。

  有专家释疑,在3C融合的道路上,运营商更像一个低调的潜行者,但你绝对不能低估他们的实力和野心。

  标准卡住喉咙

  其实,在3C融合概念盛行的阶段,标榜3C的产品多如牛毛,但往往都卡在了标准这个问题上,比如由于没有统一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家电产品与IT产品间的互通、通过电脑看电视、通过电视上网、娱乐、打游戏等都被局限于某款产品上,而不同厂商产品间的融合尚没有在技术上统一起来。

  同样,在移动终端上,以电视、MP3、游戏等3C融合概念为卖点的产品往往也被标准卡住了喉咙。对此,由信产部牵头成立的移动多媒体技术联盟(MMTA)秘书长张辉博士告诉记者,MMTA成立的目的就是为移动电视、移动动画、移动音乐等统一标准规范,并在芯片级上获得突破,为3C融合后的内容扫清障碍,现在,联盟已经拿出了“星光移动二号”的芯片。

  运营商围绕着手机电视、手机音乐、手机动画已经开始谋划,但不同的应用在格式、规范等标准层面是割裂的,造成不同的产品间可能存在“互通”上的问题。因此,如果有一种统一的格式和规范,未来3C的内容、运营、终端供应上都会省去很多麻烦,由MMTA即将发布的VMD(多媒体数字媒体格式)就担当了这个角色。

  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VMD技术所形成的数字多媒体格式已经被中国联通选定为《多媒体格式终端规范》中合成音频部分的三大必选标准之一,同时,也被中国移动列入了《多媒体内容格式》技术规范中。这也预示着未来移动运营商将在标准层面统一终端手机的相关3C应用业务。

  同时,有联盟内成员表示,如果将现在格式上错综复杂的电视节目、音乐内容、动画在后台格式上统一贴上一个标签的话,这将极大地降低移动多媒体等传统广电业务和IT娱乐内容搬到手机上的难度。以VMD格式为例子,将来的多媒体应用格式都会被放在VMD这个“筐”里,而且VMD格式还得兼容所有的MIDI、MP3、WAV、p等音视频格式。

  显然,在3C内容不断向移动终端渗透时,运营商将扮演一个总协调的角色,理顺整个多媒体产业链上的内容节目、运营、终端等多个环节。但也并不代表着运营商可以通吃整个产业链,合作将是大势所趋。

  “手机电视”,3C融合第一站

  与家电、IT厂商在3C融合上的追捧相比,电信运营商的低调并不预示着他们没有野心。相反,运营商由于手握着网络运营的话语权,在3C产业链上的地位不容小觑。比如在IPTV业务上,电信运营商已经把守住了网络的入口,不管是电视节目、影视内容等CP提供方还是设备方都必须与运营商协调,才能获取准入证。

  但现阶段的IPTV业务,电信运营商还没有能力一口吃个胖子。不过,移动运营商在手机电视业务上已经表现出了欲执牛耳的意图。中国联通和中国移动都在推广自己在视频业务上的品牌,如,联通有“视讯新干线”业务,而移动也与上海文广等广电内容对接力挺手机电视。

  正如3C融合在消费者客厅的争夺战一样,手机电视的推广也存在着众多羁绊,资费、网络速度、手机价格、行业纷争、缺乏政策和法律、缺乏内容来源,甚至是电池性能等一系列问题的涌现,让这一产业在喧闹过后显得越发步履维艰。有谁愿意“看电视看成了一幅幅的幻灯片,同时还要交纳高额费用”?特别是用户的使用习惯,至今仍是一大难题。

  手机电视作为3C融合的第一站,移动运营商也会遇到“叫好不叫座”的尴尬。有专家认为,3C融合的概念仍处于“尝鲜”阶段,当生拉硬扯地将很多3C的内容捆绑在一起的时候,家电、IT、通讯产品间照样是割裂的,家电就是家电、电脑就是电脑、手机就是手机。至少现在还看不到三者合一模样的产品出来。

  据In-Stat的一项调查:仅有12%的人对于购买带有电视接收功能的手机感兴趣。在有些人看来,3C融合已经说了很多年了,但成功案例却非常少见。喧闹一时的视频电话让人大跌眼镜,试图结合电脑计算和通信功能的智能手机至今也是不冷不热,手机电视等移动视频业务又有多少人能够接受?可见这仍然是一个非常初级的市场。

  3C融合趋势难挡

  当然,存在问题并不能否认3C融合的趋势。因此,才会有像盛大这样的厂商跳出来欲扮演内容、运营和设备提供的全能选手,而且是电脑、家电、手机三管齐下。所以,当3C融合打破政策上的管制后,也不排除未来运营商会建个“手机电视台”、“手机音乐电台”,同样也不排除互联网上冒出“网络电台”、“网络电视台”。

  除了政策上的体制性障碍外,后台标准、规范的统一更不能忽视,不管是试图打通家电与IT界限的“闪联标准”还是同室操戈的‘E佳家联盟”,或者是针对移动网络的移动多媒体技术联盟(MMTA)、移动视频编解码的AVS音视频标准,只有从技术规范上做到统一口径,才能打通3C融合的底层沟通通道。

  至少从现在看,3C融合仍然是处于“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产品竞争层面,只是同样的内容在不同平台的上的“生搬硬套”。这样做的结果就是,电脑仍然是电脑、家电仍然是家电、手机仍然是手机。但用户依然是我行我素,比如,你不可能要求用户在电脑、家电、手机上都花钱订个电视节目的套餐,在3C各方都盯住用户的钱袋子时,用户的消费能力是有限的。

  因此,要想摆脱3C融合“只闻楼梯声,不见人下来”的局面,就必须产业链上的各方齐头并进。在迈过家电、通信、IT三方设备间技术规范层面的“互通”这一门槛后,提供什么样的3C内容将变的至关重要,显然,作为网络的运营方——电信运营商的位置会凸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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