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热点报道 >> 财经

宏达高台跳水,基金日亏11亿


[ 张冬萍 每日经济新闻    更新时间:2008/4/22  ]    ★★★

  由于在与驰宏锌锗争夺金鼎锌业股权的“战争”中落败,停牌达半年之久的宏达股份复牌首日无量跌停。从目前有色金属板块上市公司的平均估值水平推测,等待宏达股份的至少是连续五个跌停。这意味着,重仓持有宏达股份的68只基金109亿元“账面资产”有可能缩水一半。

  “宏达捕蝉,驰宏在后”

  宏达股份去年9月27日停牌,准备向包括宏达集团在内的五家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收购其持有的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49%股权。金鼎锌业拥有铅锌储量超过1000万吨的云南兰坪铅锌矿,已形成年产12万吨电解锌的生产能力。2007年金鼎锌业实现净利润11.8亿元。

  宏达股份已经持有金鼎锌业51%股权,同时其关联方宏达集团持有金鼎锌业9%股权,按照公司法,老股东不仅具有优先购买权,且金鼎锌业公司股权的转让要获得原有股东过半数认可同意,因此,市场普遍预计,作为金鼎锌业的绝对控股股东,宏达股份胜券在握,其他竞购方胜出的几率微乎其微。

  但是,半路杀出的“程咬金”打翻了宏达股份的如意算盘。昨日,宏达股份和驰宏锌锗分别发布公告,宣告“双宏争霸”尘埃落定:驰宏锌锗获得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国资局、怒江州国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铜业等持有的金鼎锌业合计40%的股权,而宏达股份仅仅获得控股股东宏达集团持有的云南金鼎锌业9%的股权。此所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公告显示,宏达股份向母公司宏达集团定向增发不超过3000万股A股,每股价格为72.05元,合计21.6亿元,收购金鼎锌业9%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宏达股份将持有金鼎锌业60%股权。与此同时,驰宏锌锗也分别向云冶总公司等四家公司和单位定向增发不超过1.3亿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0.56元,合计104.7亿元,收购金鼎锌业40%的股权。

  基金百亿市值大幅缩水

  在这场旷日持久的股权争夺战中,宏达股份停牌达半年之久,驰宏锌锗也停牌3个多月。在此过程中,大盘已经从高位暴跌到3100点以下。

  为了应对严峻的“补跌”考验,昨日复牌的宏达股份、驰宏锌锗不约而同向市场提出了“高价”定向增发的资产注入方案,但等待“双宏”的,都是毫不留情的跌停。

  昨日复牌后,竞购失利的宏达股份无量跌停,收于72.18元;而推出“每10股送5股转增5股并派现金20元”的驰宏锌锗也没有逃脱开盘跌停的命运,并以34.16元跌停价报收。

  宏达股份停牌前曾受到暴炒,收盘价为80.20元的历史最高价位,当时上证综指处于5338点的水平,当时市场纷纷预期宏达股份复牌后必将是又一只“百元股”。但是,时过半年,以目前有色金属板块上市公司的平均估值水平,如果不考虑资产注入,宏达股份的股价至少下降50%-60%。

  虽然驰宏锌锗股票停牌比宏达股份要晚,并经历过一轮达30%的下跌,并且公司在实现收购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40%股权后,未来资源自给率将逐步提高,但是考虑到近期整个市场的普跌情况,驰宏锌锗也面临着大幅补跌。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共有68只基金持有宏达股份,持有比例则从0.001%到5.71%不等,合计持股数达1.36亿股,占流通A股的比例达48.96%,按停牌前的收盘价计算,市值超过109亿,昨日的跌停,持股基金损失近11亿。如果宏达股份的补跌幅度达到市场平均跌幅,基金的损失将超过50亿。

  在深陷宏达泥潭的68只基金中,汇添富成长焦点持仓量名列榜首,共持有超过1100万股。昨日,宏达股份“收获”了第一个跌停。

 
 
 http://www.ppzw.com/ppzt.asp

 

中国品牌总网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两家银行已停售部分问题产品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碧桂园“大非解禁”大股东杨惠妍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