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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星改革遭遇股权之争


[  中国企业报    更新时间:2008/4/18  ]    ★★★

    如果没有1999年汪海总裁冒着风险进行市场体制改革,就不会有双星名牌的继续发展,更不会有包括成都公司、济南公司在内的一大批国有公司经理转为民营代理后的百万、千万甚至亿万富翁

  针对近期媒体有关双星集团与代理商之争的报道,4月11日下午,双星集团在青岛总部召开了“双星市场改革真相”新闻发布会。双星集团总裁汪海表示,“这次改革并不是为了我个人,而是为了双星品牌长久的发展。如果再不集中统一管理,双星名牌就会四分五裂,甚至毁于一旦。”

  双星集团给记者发来的《双星市场改革真相》文件称,“如果没有1999年汪海总裁冒着风险进行市场体制改革,就不会有双星名牌的继续发展,更不会有包括成都公司、济南公司在内的一大批国有公司经理转为民营代理后的百万、千万甚至亿万富翁。”

  双星集团表示,双星集团的市场化改革一直在进行,但关键点源于1999年。当时,双星集团总裁汪海提出“对市场一线进行卖断改制”的方案,使国有经营公司从集团的下属企业改制成为民营代理企业,这场市场体制改革,使双星品牌发展有了强劲的动力,国有资产也得到了保值增值。同时,一大批国有公司经理转为民营企业代理人后成为富翁,个人与国家实现了双赢。

  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损害双星集团整体发展的现象:一是有的代理单打独斗,各自为政,价格上相互压价,乱加价,乱收费,搞搭配销售,代卖滞销产品,加重了连锁店的负担;二是一些代理利用双星给的政策得到发展后,又利用双星的资源经营自己的品牌,如原石家庄代理经营的“派勒斯”品牌、原兰州代理经营的“五洲马”品牌(以上两个代理均已被取消代理资格),并私自生产经营超出双星集团商标许可范围的鞋油、牙膏、牙刷等生活日用品。

  针对这些问题,双星集团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和要求,但由于改制后的代理同集团已没有产权关系,所以,双星集团对这些行为难以有效约束。

  为尽快结束这种混乱状况,双星集团决定采用“双星名人公司代表双星集团控股市场51%”的改革方案。改革方案的总原则是:由双星名人公司与市场代理进行重组,市场代理在双星名人公司参股,干得好的市场代理可以在双星名人公司高层任职。

  在大多数代理商接受改革方案的同时,代理双星品牌的成都公司和济南公司认为“名人公司一分钱不投就想控股51%,是为了侵占他们的财产,抢占他们的利益”。

  对此,双星集团总裁汪海认为,在1999年市场改制过程中,自然形成了工厂、代理商、连锁店三个利益体,而目前的经营方式是由隶属于集团管理的工厂直接给地区代理所设的平台铺货销售,地区代理可以在不投钱的情况下,仅仅依靠自己所搭建的平台,按照工厂在平台的销货额来提成。其中,提成比例最高的是成都公司,综合统计在16%至18%之间,济南公司也在12%以上,属于真正的“空手捞银子”,按照他们自己所讲的西南市场年销售额3亿元计算,成都公司一年的毛利润就在4800万元到5400万元之间,这还不包括成都公司每年未经集团许可私自从2000家连锁店收取的5000元/年,合计1000万元的广告费和每个连锁店1万元的保证金,这些不合理的做法使连锁店怨声载道。成都公司和济南公司在双星集团改制后,依靠双星名牌,利用物流平台,赚取了巨额利润,这是其千方百计阻挠集团进行市场改制的重要原因。

  据介绍,成都公司的前身是双星集团下属的西南经营总公司,在双星集团实施的代理体制改革中,全国各大区域的经营公司通过“按年分期偿还所欠集团让利打折的资金”的方式进行了改制,从集团下属的国有经营公司改制成民营代理企业,和双星集团不再有投资和所属关系。

  早在2006年8月10日,成都公司已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了与双星集团许可其使用的“DBSD”名称相同、图案相似的“dbsd”商标,并申请注册了同样能够生产鞋和服装的“特星”商标。

  根据成都公司在代理集团产品期间抢注集团商标的事实情况,双星集团依据国家《商标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于2008年2月23日依法解除了对成都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所有授权。

  双星集团表示,进一步的市场改革将继续进行,即使遇到个别地方代理商“翻盘”,也不会停止改革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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