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岁的张先生兴高采烈地走出位于铁西区滑翔路附近的某连锁房产中介。就在5分钟前,他刚刚办理好房产按揭手续。这是张先生的第二套贷款住房,但是这一次他依然按照“首套”住房的利率执行了贷款。张先生与房产中介并没有“亲属”关系。记者在暗访了沈阳的部分房产中介及银行后了解到,尽管国家没有对第二套房贷款的界定范围进行调整,但是为了吸引客户,不少房产中介和部分银行的信贷部门表示,只要“第一套”住房的贷款已经还清,或者可以拿出“第一套”住房已经出售的相关手续,就可以将第二套住房认定为“第一套”。
房产中介对二套房贷“放水”
3月27日9时30分,记者以客户身份来到位于沈河区大南街上的一家大型连锁房产中介。也许因为不是周末的关系,在这里咨询和看房源的市民并不多。记者一走进去,工作人员立即热情地迎了上来。“我现在已经贷款买了个50多平方米的房子,现在贷款还完了。我还想再贷款买一个大点的给父母住,这种情况可以按照第一套房的优惠政策执行吗?”记者询问。工作人员听说记者的这种情况,面露难色表示,现在国家有政策,只要银行的征信系统中有记录就比较难办。但是记者表示,如果按照第二套房的政策来执行,显然需要支付更多的利息,这样将考虑不再购房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请稍等一下,我去问问!”
几分钟后,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第一套房贷款还清,而产权不在手中,我们就可以按照‘首套’房贷款。但前提是,你需要提供房产出售的相关手续。”
随后,记者又来到位于和平区十四纬路上的一家房产中介。在这里得到的回答比上一家更“吸引人”:“只要你把第一套房的按揭还清,我们就可以按照首套房贷款。”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不少市民都有类似的情况:“有很多人在条件不好的时候贷款买了小的,但是现在又希望换个大点的房子,他们就是想改善自己的居住环境,可是高首付及高利率让他们望而却步。”
接下来,记者又来到位于沈河区房产大厦附近的一家房产中介,得到的答复也是:“不管你第一套房贷还没还完,都可以按照‘首套’贷款。”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二套房虽然在贷款利率上“松动”,但是首付的成数大多是房产评估价格的50%。也有中介表示,具体首付多少可以与售房者协商。
沈阳部分银行也“松口”
随后,记者致电某银行的按揭中心询问房贷政策。
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按揭方可以提供之前以按揭方式购买的房子已经卖出的房屋转让手续,就可以享受到首套房贷优惠政策。工作人员表示,相关的手续主要是房产局的转让审批书等,最好是提供原件。
有消息称,近日对于一直充满争议和猜测的“人均住房面积”,中国建设银行已经有了初步界定,即人均住房面积标准为26.6平方米。2月末,第二套房贷政策放松的消息就从上海传出,当地建行和中国工商银行的相关人员都曾经表示对于第二套房的界定已经比之前宽松。
而去年12月11日央行颁布的《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中指出:“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各地传出降低房贷标准消息
有数据显示,由于第二套房政策并未出现明显松动,所以不少购房者正持观望态度。据工商银行辽宁省分行工作人员介绍,目前银行方面并没有降低“房贷门槛”的消息,考察“二套房”依然遵循央行征信系统。如果征信系统显示出已经贷款买过房,就不能按第一套房的政策进行办理。
国内很多城市已经传出了降低房贷标准的消息。上海某商业银行内部人士曾表示,对于部分审核资质较优的客户,在已还清第一套房贷的前提下,如以其他“主贷人”名义购房,便可享受到第一套房贷政策。“但是,如果是同一个人作为主贷人的话,仍然会作为第二套房贷认定。”
北京日前也有报道称,已结清贷款并已出售住房的借款人,如能够提供新买家的房产证(复印件)、已售出房屋的契税票(复印件)、已售出房屋的结清贷款证明(复印件)以及原借款合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证明,则不计算在第二套住房客户内,仍可视为首套住房客户。
商报解读
央行、银监会如何认定二套房
一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二是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须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其余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住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时,均应按第二套房贷政策执行。三是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时,也应按照《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强调,凡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的,所有商业银行都不得受理其信贷申请。
http://www.ppzw.com/Article_Class2.asp?ClassID=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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