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法律法规 >> 经济法

劳动合同法遭遇尴尬:资方不买账,学者要求修改


[      更新时间:2008/3/14  ]    ★★★


     不买《劳动合同法》的账

  去年,以深圳华为公司补偿10亿元人民币鼓励7000名员工自愿离职为标志,连续发生类似事件:中石化河南分公司将旗下郑州石油总公司144名员工全部转为“劳务工”;沃尔玛于2007年10月,在深圳、上海、莆田、东莞4个采购中心突然裁员逾1200名;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北京片区要求80多名员工以“个人原因”辞职,而事实上大多数人都在元旦前拿到了新合同……

  国外资金的撤离也被描述得有板有眼:在中国雇有11300名中国工人的日本的奥林巴斯,决定在2009年前把中国的两座工厂合并为一座,并将本打算投入中国的大量资金转投越南;103家韩资企业“无故撤离”山东;有500多家台资企业搬离广东东莞……

  2007年12月5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劳动合同法》宣传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对三类调整和变更现有劳动关系,规避《劳动合同法》的行为进行了通报:用人单位强迫职工辞职;要求职工转换“劳动用工身份”;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

  紧接着,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后,《中国企业家》杂志主要针对制造业与服务业企业的调查表明,有超过半数的企业对新《劳动合同法》的某些条款有不同看法,有七成企业希望修改新《劳动合同法》。

  面对已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有人认为,《劳动合同法》会“搞垮”中国经济??“如果严厉执行新劳动合同法,失业率将逾8%恐怕是最起码的”。有人则认为,通过不和劳工签合同的方式,免交劳工应该享有的各种保险,这样的企业利润实际上是建立于工人起码的保障上的,血汗工厂的时代早就该过去。

  中国政法大学那位劳动法专家说,实际上在一般国家,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的保护都是远远超过中国的。“越南的劳动法比中国的劳动法严格得多。印度的法律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对劳动者的工资要按照投资所在国的工资水平支付,美国人要到印度投资,要付印度工人相当于美国国内的工资。印度的公司集体裁员,二百名以上的企业集体裁员必须要联邦政府相关部门批准。”

  这位专家说,企业能否发展,关键不在于是否签合同。如果一部《劳动合同法》就能成为“最后一根稻草”压垮企业,那只说明这个企业早就该倒了。

  不过,来自资方的一些意见很大程度上还是被《劳动合同法》的制定者所吸取??三位劳动法专家均向记者表示,现在的《劳动合同法》,在历经四次审议、两年多的反复酝酿和多方权衡之后,本身即是平衡的结果。

  劳动者的工资增长从何而来

  在《劳动合同法》具体的法律条款中,最受争议的一条是无固定期限合同。

  它在媒体的报道中被说成是为将来的“最牛钉子工”的出现打下了伏笔。

  不过,全国人大法工委相关负责人几次表示说,无固定期限合同是为了对企业的用工有所限制,不能够让他们总是通过压榨工人青春的方式盈利。这并不妨碍企业的自主权,企业仍然可以通过合法的正常地途径解雇员工。

  而中国政法大学那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劳动法教授则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即使按照现在的标准,中国的劳动合同法所确立的约束程度仍要远远低于国外。他举例说,在一些国家,只要用工超过三年就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事实上,在劳动者内部、资方内部,也分成不同的利益群体,虽然在各自的整体利益上他们的目标是一致的。

  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张世诚将资方看作是两种。在2008年1月27日召开的劳动合同法权威论坛上张世诚指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只有违法企业的用工成本将大幅度提高,对合法企业的用工成本影响不大。相反,对合法企业的长远发展还有好处。

  而对于劳方,作为“挺资派”的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董保华提出:劳动者是分层的。在他看来,作为第一层的总经理、董事长、职业经理人等是最强势的劳动者;第二层的具有投票能力的一些白领、专业技术管理人,实际上与资方有相当的谈判能力真正弱势的是作为第三层的制造业的工人和第四层的失业、半失业、非正规就业的劳动者。

  董保华说,一二两个层次都没什么大问题,重点保护显然是在三四两个层次。

  《劳动合同法》的无固定期限合同,把职业稳定作为劳动者最根本的目标,实际上真正有利的是一二两个层次。“一方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目标可能正在杀伤企业正常的活力,但是另一方面,社会底层并没有从中受益。可能正在形成一种"双输"格局。”他说。


     这一点,在记者采访北京市泰福律师事务所田坤律师时得到他的材料支持。田坤告诉记者,很多民工子弟学校、一些民间NGO,都处于刚刚发展萌芽阶段,一旦面临新的《劳动合同法》,根本就无法承担该为员工上缴的各项保险。

  对此,林嘉向《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表示,问题也许并不在于《劳动合同法》本身。劳动者就业应该由《就业促进法》解决,签了合同后需上缴的保险太高,可以呼吁降低企业税率。

  可以看出,很多问题的争论超过了《劳动合同法》本身所能承载的范围。

  有意思的是,中国人民大学的一位博士在记者采访时向记者提起“不落空”的一群。他说,无论怎样制定法律,总会有一些特殊群体,有好处时总有他,有承担时他总不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更直白地撰文说:“劳动者的工资增长从何而来?国家应当割谁的肉补劳动者的疮?答案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割超额利益所得者的肉,补弱势群体的疮。超额利益所得者在哪里?在权力者那里,在依靠权力获得不法利益者那里,在依靠自然资源垄断获取暴利者那里……而不在普通的经营者那里。”

  失衡的财富地图:国民并未同步享受经济成长果实

  工资收入是多数社会成员的主要收入来源,这一收入在GDP中的比重下降,说明众多国民尚未同步享受到经济成长的成果

  2003年,从西部一所重点大学毕业工作才一年的胡兰,在西安过着优哉游哉的生活。她的第一个月工资是2314.2元,感觉钱还很经花。“一有空就和朋友在家弄火锅、看碟,生活算是小资了。”胡兰说。

  睡在她上铺的“姐妹”,大学一毕业就去了北京。2003年,在家人的资助下,买了一套位于北三环附近的房子。虽是小户型,却也还住得乐和。那时,“房奴”一词还未诞生,如果愿意在北京的通州买房,价格也不过两三千元一平方米。

  2007年,胡兰也来到了北京工作。但此时,买房似乎成了大学时夜谈会里的童话。虽然胡兰的家人同意资助她10万元,自己这些年也攒下了20万元,可是随便看中一套房,要是买下来都会变成个“百万负翁”。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张茵委员:不懂法就不要信口开河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合同法对企业工资成本影响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