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从3月1日起对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每月1600元上调至每月2000元。新办法实施后,我市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7000户个体工商户成为间接受益对象,因为这意味着他们所雇佣的员工中又有许多人要减免税了。
记者昨日为此采访了我市一些个体户,他们普遍对该“个税新政”持欢迎态度,但是对自己的切身利益究竟关系多大,他们却少有人说得出来。市地税局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这次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调整,让靠工资吃饭的工薪阶层、“打工族”普遍受益,因为上调了标准,大量人员可以免税了,等于减轻了支出负担。但个体工商户所雇佣的员工其工资、薪金所得税征收却适用“个税新政”,这使员工减轻税负间接受益。此外,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税起征点调整,与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标准保持一致,这体现了承包人、承租人与工资、薪金所得者的税收负担的公平性。
据了解,我市现有个体工商户有大量的雇佣员工,“个税新政”的实施将确保我市广大个体户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促进个体工商业的健康发展。业内人士认为,“个税新政”体现了国家对中低收入者的政策倾斜和关怀力度,这是国家鼓励个人财产性收入、构建和谐社会的新举措。(记者尼松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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