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工具。其操作程序是:有意以租赁方式购买某种设备的企业,在自行选定设备品种、规格、型号、交货条件后,向租赁公司提出办理租赁业务的申请,租赁公司经审查认为项目可行后,由租赁公司代为融资,并根据承租人要求向供应厂商购进其所需设备再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只需按期交付租金。
一般融资租赁期限较长,和设备的使用寿命相当,在整个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而使用权属于承租人,且承租人必须承担设备维修保养义务。在租赁期结束后,承租人象征性的交付一些价款,即可取得设备所有权。
我国融资租赁起步于改革开放之后,迄今为止,我国民航系统通过融资租赁引进国际先进机种300多架,累计金额达150亿美元;邮电系统引进移动通信和程控电话设备累计金额20多亿美元。我国已有6000多家企业利用融资租赁进行技术改造,累计金额276亿元人民币。但是目前更多的企业界人士还没有真正了解到融资租赁的实质意义。
*融资租赁:如此这般*
融资租赁把金融、贸易、生产三者紧密结合,将银行信用、商业信用、消费信用有效叠加,这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方式。融资租赁在西方发达国家是仅次于银行信贷的金融工具,目前全球近1/3的投资是通过这种方式完成的。
融资租赁是一种融贸易、金融、租借为一体的特殊金融产品,出租人提供的是金融服务,而不是单纯的租借服务。因此,融资租赁属于准金融业务,可以由金融机构经营,但也可以由非金融机构经营。
融资租赁中租金计算的原则是:出租人以租赁物的购买价格为基础,按承租人占用出租人资金的时间为计算依据,根据双方商定的利率计算租金。它实质是附带传统租赁的金融交易,是金融工具的一种特殊产品。它和贸易结合起来,因此必须是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才能完成整个交易。
融资租赁有两个相关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和租赁物购货合同)。租赁合同确定融资收益,购货合同确定融资成本。两个合同牵制了三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由于租赁物的所有权只是出租人为了控制承租人偿还租金的风险而采取的一种形式所有权,在合同结束时最终有可能转移给承租人,因此租赁物的购买由承租人选择,维修保养也由承租人负责,出租人只提供金融服务。
融资租赁必须有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商),有时出租人同时担当供货商的角色(结构性参与租赁),有时承租人担当供货商的角色(返还式租赁),还有时承租人担当出租人的角色(转租赁)。
*融资租赁:一举多得*
融资租赁是1952年诞生在美国的一种金融工具,是一种通过短时间、低成本、特定程序把资金和设备紧密结合起来的资金融通方式,对资金短缺的企业来说,企业融资租赁的好处是多方面的:
.有利于中小企业融资
一般中小企业因为资信问题,很难从银行取得贷款。融资租赁由于有轻松回收、轻松处理以及参与经营等银行不能经营的活动范围,因此对承租企业的资信要求不是很高,主要看项目的现金流量是否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