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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员工内迁无劳资纠纷,或被作个案研究


[ 刘荣 南方都市报    更新时间:2008/1/23  ]    ★★★

  宝安劳资纠纷折射整体状况

  深圳利用特区立法权,争取半年内出台新《劳动合同法》细则的立法工作有了实际进展。昨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华楠等为立法工作专门到宝安开展调研。

  据了解,因今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一些引发纠纷矛盾的地方并没作出明确规定,导致重大劳资纠纷在去年12月份及今年1月份集中爆发。根据宝安区劳动局统计,去年宝安区发生重大劳资纠纷348宗,而12月份就发生了重大劳资纠纷56宗,而今年截至1月20日,已经发生了重大劳资纠纷38宗。

  “从宝安区总结发现的情况来看,目前至少存在8个方面问题。”宝安区劳动局一负责人说,宝安区作为工业大区,反映出来的问题基本上还是能反映整个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所能反映存在的问题。

  宝安区反映8方面问题

  资方

  ●员工要求补足两年的加班工资差额

  ●员工要求买断工龄后再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员工不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意图是迫使企业支付两倍工资或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员工以企业未为其购买社保为由,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劳方

  ●企业采取多种措施规避劳动合同法

  ●企业经营者欠薪逃匿引发劳资纠纷

  ●企业法律顾问单方面维护老板利益引发劳资纠纷

  ●企业搬迁引发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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