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热点报道 >> 每日关注

产品油耗不合格,55个厂家444款超标车型


[ 宋凤珠 中国汽车报    更新时间:2007/12/2  ]     ★★★

  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第二批乘用车的燃料消耗量。其中,符合《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国家标准的有95家生产企业的2374个车型;不符合标准的有444个车型,涉及55家生产企业。不符合标准的车型将停止生产。

  有专家指出,汽车燃料消耗量公示有利于促进企业进一步淘汰落后产品,采用先进技术,提供更节能的产品。同时,有助于引导消费者更多地采用节能产品,自觉参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现在,不同渠道提供的油耗值往往按不同的标准测得,夸大产品节能效果的情况较为普遍。燃料消耗量公示制度,是国家指定检测机构按统一标准检测的结果,便于消费者掌握真实可靠的油耗信息。

  国家发改委表示,对新定型车型和在生产车型燃料消耗量进行公示,已成为一项常规性工作。汽车燃料经济性标准整体计划也在分步推进中。轻型商用车的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已经报批,即将发布。2008年1月1日起,乘用车新定型车型的燃料消耗量将执行第二阶段限值标准,乘用车的在生产车型则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第二阶段燃料消耗量限值将比目前平均再降低10%。

  据了解,2006年10月,发改委公布了首批新定型乘用车产品的燃料消耗量,其中涉及34个企业的409个车型,均为达标产品。此次公布油耗的车型中,不达标产品超过了10%,包括轿车、多功能车、微型客车、轻型客车等车型。

 

中国品牌总网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文莱航空重开古晋航线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微软进军图片广告行业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