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2007年11月19日在全国范围内开通500百万以下的小额支付系统跨行通存通兑业务,至此,在北京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人民币个人存款帐户的居民将可以陆续在全市乃至全国范围凭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到开户银行以外的任何一家开办此业务的银行网点办理存取现金或转帐业务。
据了解,本市首批开通通存通兑业务的银行共有14家,具体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银行、北京农商行。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可以办理此项业务的银行网点需在网点内张贴公示。同时提示储户,目前并非所有网点全部开通了此项业务,因此,储户办理前需要提前向有关银行进行咨询,并需向受理业务的银行交纳一定数额的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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