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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美之争”波澜再起


[  上海证券报    更新时间:2005/5/28  ]    ★★★

    格兰仕上书证监会愿以高价收购美的小家电业务

    "格美之争"再起波澜。格兰仕集团新闻发言人赵为民昨日在京召开记者见面会,表示格兰仕集团希望收购美的电器的小家电业务。而美的电器今日发布公告表示,没有与其他公司商谈转让事项的意愿。

    5月20日,美的电器曾发布公告称,拟将所持有的下属子公司佛山市美的日用家电集团有限公司(日电集团)85%的股权以24,886.9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美的集团,2005年5月19日公司已与美的集团在广东顺德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6日,格兰仕上书证监会,表示愿意高价购买美的电器的小家电部分,希望证监会能够对美的电器的关联交易给予关注。

    格兰仕:应公开竞价转让

    赵为民在记者见面会上称,美的电器的出售行为,应该是属于内部关联交易的行为。既然美的电器是上市公司,那么对公众性的资产在出售的时候就要通过公开竞价,允许别的企业竞标。赵为民认为:"美的电器的内部交易,成本仅仅不足2.5个亿,不高。" 

    据赵为民称,格兰仕的购买意向目前遭到了美的电器的拒绝。他还表示,格兰仕集团已经向证监会发函,表示对美的电器的这次转让有自己的看法。格兰仕认为,美的电器在进行关联交易的时候,最好进行公开竞价转让,这样对整个家电行业有很大的好处,可以加快产业的集中、集约和集群化程度,促进中国家电行业整体竞争力的提高。

    赵为民说,格兰仕可以出更高的价格来收购,这对美的电器有好处,因为高价出售可以体现更多的资产溢价能力,谁也不希望廉价出售自己经营性资产。

    不过赵为民没有透露格兰仕究竟想以什么样的价格来收购美的电器小家电的业务,只是表示要寻找好的咨询机构来研究这个事情。

    美的电器:没有商谈意愿

    美的电器今日发布澄清公告,声称公司从未与除美的集团有限公司之外的任何公司接触商谈小家电业务转让事宜,也没有与其他公司商谈之意愿。

    美的电器称,有关公司与集团之间小家电业务重组事宜,公司已于2005年5月20日发布公告予以了详细披露。

    资料表明,日电集团的前身为成立于1998年的"佛山市美的家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其主营业务为日用电器制造,注册资本1.8亿元,美的电器与美的集团分别持有85%和15%的股权。此次股权转让前,为保证股权转让的顺利进行,美的电器对日电集团进行了股权重组,将自己原来直接持有的所有小家电业务股权全部转让给日电集团或其子公司。此次美的电器持有的85%一旦转让给美的集团,日电集团的股权将再度变更为美的集团持有85%、家电公司持有15%,至此,美的电器将彻底从小家电中撤出。

    美的电器的公告也表明,这次出售资产的目的是为了减少上市公司与其他主体之间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公司将在未来时机成熟时继续深化业务布局重整,将美的集团旗下大家电业务整合至美的电器,形成美的电器以大家电为主营业务的业务布局。

    据悉,美的电器6月20日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这一议案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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