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陈伍胜董事长在北京高调向国内媒体正式发布通领科技集团(以下简称:通领科技)在美知识产权纠纷案胜诉的消息。这是美国法院下达的中美知识产权官司中国企业第一份胜诉的判决书,打破了在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中中国企业还没有完胜的局面。
针对通领科技在本案的最后胜诉,美国媒体报道称,"其重大的政治意义远远超出了商业价值"。
此前很多企业因太小、经不起旷日持久的诉讼而选择屈服。根据陈伍胜等的建议,日前国内就建立以行业为主体的知识产权诉讼风险基金、抗衡海外企业滥用知识产权频频挑起的恶意诉讼一事已达成某种共识。
而对于中国企业越来越多地走出去而言,其意义不可低估。据商务部发布的调查报告,我国企业每年因遭遇国外知识产权纠纷而引发的直接经济损失达到691亿美元,贸易机会损失1470亿美元。
诉讼缘起
7月10日,也就是判决书下达的当天,陈伍胜登上国家知识产权局讲台做知识产权演讲。这是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次邀企业家在局内做知识产权演讲。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对此事的评价是,“其精神值得国内企业学习”。
“这让向来拿中国的知识产权进行炒作的一些美国企业家和政治家们明白一个道理,保护知识产权不只是中国企业的事,而是中美双方企业的事,”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副会长姚文萍表示,“政府的支持,是我们赢取跨境知识产权纠纷的保障。”
诉讼始于3年前
GFCI(接地故障漏电保护器)产品是美国政府为保护公民人身安全而强制推行的安全装置,在美国形成每年30亿美元的巨大市场。4家著名的美国企业——莱伏顿、库柏、帕西·西姆和哈卜公司利用其专利技术垄断这个市场长达20多年。
但这样的局面在2003年开始被打破。这一年,来自中国温州的通领科技(当时名为东正科技)的产品进入美国市场,由于其产品在性价比方面的优越性,对于传统的市场格局很快带来冲击,这尤其引起了莱伏顿公司的恐慌。这家垄断美国GFCI产品市场的巨头有百年历史,曾在过去的近40年时间里,频频以专利侵权为由,将进入到美国市场的38家国外企业统统赶出了美国市场。
2004年4月至7月,莱伏顿公司以通领科技产品侵犯其“558”专利权为由,分别在美国新墨西哥州、佛罗里达州和加州三地法院,先后起诉了4家通领科技的重要客户。莱伏顿公司不直接起诉通领科技,而是在不同的地方法院起诉其4家重要客户,这被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家解释为,莱伏顿公司主要目的不是专利维权,而是把专利诉讼作为商业竞争的工具。
按照美国业界行情,聆讯阶段这5个诉讼的被告律师费将在100万至200万美元之间。通领科技内部的法律和技术人员在5个法院之间奔波举证的费用也很高。聆讯程序结束后,上述案件的被告律师费将增加约10倍。由于通领科技全部产品均销往以美国为主的国外市场,而且实力并不算强, 因此很可能被昂贵的诉讼费用拖垮。
为了减少诉讼费用,集中诉讼,推动案件进程,通领科技请求把全部案件移送到新墨西哥州的美国联邦地方分区法院并取得成功。
2005年3月28日,新墨西哥州美国联邦地方分区法院布朗宁法官主持召开了马克曼听证会,做出了完全有利于通领科技提出的不侵权的诉讼请求的听证结果,但是,需要等待有主审法官签署的马克曼命令才能生效。
在这个等待的过程中,莱伏顿公司发起这个诉讼的真实意图尽显。
恶意诉讼
面对法庭的取证要求,该公司技术副总裁坎波罗先生说自己的心脏病犯了。一拖就是半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