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宣武区公安分局刑警队联合宣武区工商分局对一批从遵义火车站发来的白酒集装箱进行了突击检查,结果发现这批产自贵州茅台镇的白酒“长相”与国酒茅台几乎一模一样,但是有的没有商标,有的没有生产许可证批号,于是按照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将其判定为“三无产品”,原来这是一批冒充国酒茅台的“李鬼”。
随后北京几家媒体以“10吨假茅台流入北京23家酒店”对此事进行了报道。茅台酒销售公司经理李明灿对此大喊冤枉:“该‘三无产品’跟茅台酒没什么关系,但一经报道,会让消费者对‘茅台’这个品牌产生信任危机,不敢买茅台酒,经销商可能会发生退货行为。”
为何有关报道认为被查处的“三无酒”是假茅台呢?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片区冯云桃经理认为,这是因为被查处的酒产地在茅台镇,而报道此次事件的记者未对此进行认真查证。冯经理告诉本报记者,茅台镇有很多酒厂,产于茅台镇的酒不等于茅台酒,其实这批酒包装上的标识很清楚,生产厂家为台悦等三家酒厂。
近年来,市场上有一些白酒产品利用茅台极高的市场信誉度和品牌价值,擅自以“茅台镇传世佳酿”、“茅台散酒”、“茅台××酒”等相标榜,以至许多不了解情况的消费者被蒙蔽与误导,误认为是茅台酒的系列产品,与茅台酒是“一家人”。冯云桃说,出于维护消费者与企业权益,茅台酒厂有必要郑重地予以澄清:茅台酒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独家生产,茅台品牌与专利亦为本公司独家拥有,在茅台镇其他酒厂生产的酒,无论从原产地域的界定、生产的工艺及水平和品质形成的特定条件看,都不是茅台酒,也不可能酿造出茅台酒,而那些根本就不在茅台镇生产而打着茅台镇招牌骗人的所谓“传世佳酿”,更是与茅台酒没有渊源。
冯云桃经理强调:“茅台集团十分注重自身品牌的维护,至今已投入上亿元资金用于引进防伪先进技术,茅台酒现拥有的防伪技术在国际白酒行业当中也处于领先地位。”他介绍说,茅台酒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和部分县、市建有“国酒茅台专卖店(专柜)”,大城市里的大超市、名商场、星级酒店、一般都有正规的进货渠道。茅台运用高科技的防伪技术,消费者购买时可要求销售方提供识别器进行检测或拨打产品提供上的防伪验证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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