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酒厂请酷似毛泽东者作形象代言遭质疑


[ 佚名 红网    更新时间:2007/6/15  ]    ★★★

中国品牌总网_图片欣赏

中国品牌总网_图片欣赏

 

    这样的广告在湖南各大报刊、户外广告随处可见

  红网长沙6月15日讯(记者 杨国炜 耿红仁)“近来,在全国享有一定盛名的湖南XXX酒厂,邀请了一个特型演员来为其作形象代言,而这个宣传广告的主体人,则在外貌上与当年的毛泽东主席非常相似,很容易给受众一种感觉着就是毛泽东,固然这样的广告有一定的冲击力,能够更大程度上引起人们的注意,可是,自然也容易对潜在消费者起到相应的误导作用。对此,我第一感觉就是:靠伟人打擦边球,简直就是胡闹!”

    近日,记者在红网论坛上发现,网友“奉旨灌水”于13日15点2分发了篇题为《胡闹!“毛泽东”竟成了酒厂的形象代言》的炮轰帖,帖子在论坛发出后的一天多时间里,很快成为网友关注的焦点话题,点击超过9千,网友纷纷回帖称“拿伟人开涮成何体统”,“太离谱了”,当然,也有个别网友回帖表示,这只是营销手段,找扮毛泽东的演员打广告未尝不可,更何况法律上也没有规定不准请演员打广告。

  变相利用伟人形象做广告违法、违德

  为了说明湖南某酒厂利用伟人形象做宣传的荒唐性,网友“奉旨灌水”在帖子中说到,要是我们仔细观察就能发现,这位特型演员与毛泽东主席的区别,他的脸蛋上没有那颗醒目的“痣”,这个广告的右下端有几个很小的字“形象代言人:王*”。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内容应当维护国家的尊严,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禁止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包括已故或者离任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名义、言论、形象,为产品或者服务做广告。

  紧接着,他又在帖子中进一步阐述到,“或许该企业会辩称并未直接违法《广告法》,然而,这个擦边球也委实打得牵强了点,因为利用的特型演员长相与伟人几乎一致,而且刻意将其打造的和伟人相仿,故意给人一种错觉,事实上就是一种涉嫌变相利用国家领导人形象进行促销宣传的行为,这样一个对法律都不敬畏的企业定然是个短视的企业。”

  抛开从法律上的分析之外,网友“奉旨灌水”又从商业伦理道德上对该企业进行炮轰,他说,“企业要进行科学的运作,要想有大的发展就必须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讲道德,讲诚信,这种道德超越于法律之上,对顾客不能靠忽悠,否则今后绝难有大的发展,将无疾而终,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有理由对这样一个浮躁的企业产生鄙夷心态,因为它违背了商业伦理道德。”

  在帖子的最后,他又举出了去年长沙某饭店利用《开国大典》搞宣传,炒地沸沸扬扬却最终被查处一事,“所以,奉劝该酒厂及时收手,以免给自己的企业形象造成不好的印象,同时期望湖南的工商部门对此进行再次审查。”

  网友观点:拿伟人来开涮,太离谱了

  利用特型演员做广告宣传是否合情合法?网友“菲林篓”称,“广大人民群众对毛泽东主席有着特别的崇敬之情怀,拿他来开涮,太离谱了,我感情上难以接受,想必和我有同样心情的也不在少数吧!”。

  不过,网友“桃源热线”则举例称,“演员打广告很正常,装扮毛泽东的演员就不能打广告了?唐国强在《长征》中也装扮过毛泽东,他打的广告不少吧,在《长征》中扮演过蒋介石的陈道明的广告也很多,扮演过周恩来的王铁成的广告也曾见到。这个张某只是相貌酷似毛的演员打广告,有什么稀奇?所以,这并未犯有什么过错。

  他的言论立刻招来了另一个网友“一月三十一日”从法律方面的分析反驳,“那些演过伟人的演员并不是不能做广告,但是要是连装扮上也故意与伟人的造型往一致的方向打造,即连服装上也穿的非常一致,那就涉嫌了利用伟人的形象做宣传,所以,关键是要看其的装束及化装后的造型,这样就能证明其是否涉嫌违法了,并不能说之前有扮演过伟人的打过广告就是不违法的。

  利用伟人形象做商业广告的屡见不鲜

  记者翻阅资料发现,去年有媒体报道,在郑州毛家饭店里悬挂张贴着很多毛泽东早期的一些合影照片、毛家饭店负责人与国家领导人的合影等,因涉嫌变相利用伟人形象做广告被勒令叫停;在今年的1月份又有媒体报道称,常州一家鞋店小广告篡改毛主席语录搞促销;今年的4月还有媒体又披露,西安一自动麻将机销售商请来特型演员扮成毛泽东形象为商店开业做宣传,引来路人争相要与“主席”摸上一把牌,好不热闹……相对于批判利用伟人形象做广告的声音,又有那么多商家“前仆后继”以身试法,实在是太不严肃了。
 

 

中国品牌总网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房号被倒卖缘于政府行政不作为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国家大剧院外部今亮相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