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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种药品非法广告首次公布


[  新京报    更新时间:2005/5/27  ]    ★★★
 

来自市药监局今年4月从各种媒介监测情况,绝大多数为处方药  

    本报讯(记者魏铭言)昨天,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首次公布10种药品在北京地区发布违法广告,这些篡改、盗用国家广告批准文号的虚假广告,是市药监局广告监测网在今年4月从报纸、广播、电视、路牌等各种媒介监测到的。

  其中,号称治疗肿瘤有神奇效果,却多次因发布违法药品广告被报道的双灵固本散此次也被公告。市药监局重申,治疗肿瘤药品目前禁止发布广告。

  4月非法发布广告的药品中绝大多数是处方药。国家规定,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体上发布广告。

  市药监局表示,首批公告的违法药品广告已移交工商部门查处。同时提醒公众,在购买药品时,应仔细看清问清该药品的生产企业、广告批准文号,切忌购买使用一些标志不清或缺失的广告上宣传的药品。消费者可上网(www.sda.gov. cn)查找这则广告是否经过审批。

  很快,北京市药监局也将在自己的官方网站上载录所有经过审批的药品广告审批文号、药品名称、生产企业及许可发布的宣传内容,方便消费者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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