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热点报道 >> 每日关注

四川开展网络淫秽打击行动,QQ传播黄图列入违法


[ 佚名 华西都市报    更新时间:2007/4/19  ]    ★★★

    网络“黄灾”查处打击难

    昨日下午,四川省公安、文化、广电等10部门召开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省公安厅副厅长王光辉对专项行动作了动员部署。会议决定,专项行动自4月开始,为期半年。

    近年来,网上传播淫秽色情视听节目、图片,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屡禁不止,由于相关法规不健全、网络的隐蔽不确定性,给警方查处、检方举证、法院量刑等造成诸多困难。有律师认为,净化网络环境需要“组合拳”。

    典型案例

    遂宁破获部督大案

    日前,遂宁警方破获建市以来第一起由公安部、省公安厅督办的新型网上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

    2006年2月6日,遂宁市公安局网监支队接到来自深圳一匿名电话报称:“有个叫‘快活林’的网站,所开设的视频聊天室有淫秽表演内容。”网监民警进入该网站聊天室,发现确有其人进行淫秽表演,且会员必须通过指定的银行账号付费充值刷点

    (每150元获10万点)观看不同点数的淫秽表演内容。侦查员很快查到了“快活林”网站的物理地址,并摸清租用光纤电路的人姓刘,网站注册人为蓬溪县人陈某。在掌握全部情况后,侦查员一举将刘某、陈某捕获,并将陈的女友(网站管理员)陆某抓获。三人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四大难点

    隐蔽传播封堵难

    25岁的胡某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被警方抓获。之前胡某开办色情网站,把服务器建在了美国。一名网警说,我们对案件进行侦破时,由于胡某是用假身份证登记的,成了“隐形人”,银行户头也是假名字,这给公安机关破案带来了极大的难度。四川华夏之光律师事务所张笛律师认为,互联网具有互联互通、快速即时、匿名隐身以及跨地区、无国界等特点,加上专用链接技术、镜像技术等,以现有公安部门的力量难以堵截。同时,此类网站的托管服务器、网站经营者和网站维护人往往不在同一地,给查处、封堵造成很大困难。

    警方查处取证难

    当前,一些网站公共视频聊天室出现“裸聊”,从法律角度很难确定谁是组织者,而从判刑角度来说,肯定是打击组织者。

    四川安序律师事务所邓盾律师认为,网络具有较大的隐蔽性,而且网上犯罪的证据被发现后很容易被消灭,这给警方掌握犯罪事实和证据带来了极大难度。互联网犯罪大都调查难、取证难、查处难,所以警方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仍然有限。

    检方举证困境多

    成都律师王丰为认为,即使在犯罪嫌疑人归案后,检察机关对他们的指控也存在举证方面的难题。一般情况下,在电子证据采信上,由于网站内容的刷新和删除太快太容易,公诉机关在举证前,部分网站经营者早已趁机毁灭证据。数据或信息被人为地篡改后,如果没有可对照的副本、影像文件则难以查清、难以判断。在目前办案过程中,他们更多的做法是把犯罪嫌疑人上传的色情数码资料、淫秽网站IP地址、电子聊天记录、电子邮件记录等,先打印出来,再由犯罪嫌疑人签字,最后作为书证这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来使用。

    法院量刑难确定

    四川合泰律师事务所何佳林律师认为,由于网络色情犯罪是一种新型、隐蔽的犯罪,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尚不明确,给法院量刑带来难度。目前“点击率”和“是否赢利为目的”都是量刑标准,但“一对一”裸聊属“私密空间”,没有进行传播,这是否构成犯罪?在支付方式上,如果当事人不以现金支付,而是以Q币或其他虚拟物来替代,也无法量刑。

    律师们认为,打击淫秽色情网站,净化网络环境需要综合治理。在清剿网络色情的行动中,高技术手段的保障和应用至关重要。同时,净化网络环境应重点从未成年人抓起。

    三大提醒

    QQ传黄图违法

    四川省网监总队负责人介绍,一些网友喜欢用QQ表情发送黄色淫秽图片,这种图片在网友中间互发实际构成了犯罪。

    发现黄网请举报

    目前,省公安厅网监部门在成都、宜宾、眉山、乐山、攀枝花5地试点实施虚拟警察和网络报警岗亭,网友发现黄色网站和不良信息,可直接举报。同时,警方正制定出台淫秽网站举报奖励制度。

    实名上网是趋势

    随着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换发推进,实名上网、取消公卡上网已成必然趋势。网警提醒网民,谨慎上网,并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记者杨炯摄影刘亮
 

中国品牌总网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香港抽检鱿鱼丝八款砒霜超标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银行联手网络抢二手房千元手续费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