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热点报道 >> 文娱

恐怖小说作者曾遭周杰伦歌迷短信死亡威胁


[  青年周末    更新时间:2007/3/22  ]    ★★★

中国品牌总网_图片欣赏

恐怖小说《魂行道3:死神爱听周杰伦》

中国品牌总网_图片欣赏

离发表在博客上的“威胁短信”

中国品牌总网_图片欣赏

3月11日,周杰伦就此事回应:如果你要用我的名字,我希望是比较正面的活动


  青年周末3月22日报道 周杰伦被写入恐怖小说《魂行道3:死神爱听周杰伦》,引发经纪公司状告和媒体报道,沸沸扬扬炒了好几周。但是记者调查后发现,事件远比现有消息复杂——经纪公司说没发过律师函;小说作者没见过律师函;策划人一口咬定是经纪公司在耍花招,告或不告全凭他们一句话;出版社也声称没收到律师函,还怀疑是作者自己在炒作。

  在到底谁是“周杰伦恐怖小说事件”的始作俑者成谜团的同时,周杰伦中文网北京歌迷会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要发声明,集体抵制该书。而他们却可能是这次娱乐炒作事件中最大的“不知情者”……

  北京杰迷集体抵制,要求停发“恐怖书”

  就这次“周杰伦恐怖小说事件”,记者采访了周杰伦中文网(全球最大的杰迷网站)北京歌迷会外联、也是负责处理此事的小晴,她说杰迷们对炒作很气愤,也在讨论这件事情的处理方法。对《死神爱听周杰伦》这本书坚决抵制,并要求停止出版和销售该书。还委托本报发表独家声明。小晴这样说——

  “恐怖书”是炒作,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这位女作家,自称是杰迷,还把杰伦写成“死亡讯号”。这本书将原本默默无闻的作者一下子推上风口浪尖,这个很显然就是恶搞,也就是最低级别的炒作方式。据报道作者在收到歌迷的短信威胁后接受电话采访时说“我只是在写‘恐怖小说’,不想自己成为‘恐怖小说’里的主角,这种感受一点也不好。”作者自己都不愿成为恐怖小说的主角,为什么要将这个主角的位置强行加给杰伦?既然是虚构的小说,随便一个人物将其设定为一个著名的歌手即可,为什么要用一个现实存在的当红明星?这不很显然就是炒作吗?

  小说严重伤害了杰迷感情

  作者将杰伦的名字作为“死亡征兆”,这对他是极大的不尊重,并且是对杰伦名誉的一种诋毁。她的行为,不仅仅伤害了杰伦,对杰迷的伤害更是巨大的。杰迷们拥有的杰伦的CD、海报以及各种杰伦的相关珍藏品,而这都成为了“定时炸弹”,这些东西的存在,意味着将受到“诅咒”,原因就是死神也喜欢周杰伦。书中写道:“周杰伦的海报和歌声是一种诅咒。”这无疑是对杰迷的诅咒,严重伤害了我们的感情。

  声明:第一就是坚决抵制该书

  由于周杰伦红遍全球,很多人都想借此炒作。例如歌曲的名字、歌词中带有周杰伦,很多无中生有的新闻报道……就目前的事态发展,作为杰迷,我们无法了解到真相,但我们能肯定的是,这是出版社策划者一个十分高明的炒作行为。周杰伦中文网作为杰迷的代表,发表三点声明:

  1.对出版社:我们坚决抵制这本书。作者和出版社为了达到图书畅销的目的,严重伤害了我们的感情,将我们作为“诅咒”的对象,我们十分气愤。没有看到丝毫你们所谓的写作者的尊严,并且严重质疑作者及出版社的职业道德和素质。希望出版方停止对杰伦及杰迷的伤害,停止出版和销售此书。

  2.对媒体:对于整个事件,我们并不想去追究事情的真相。我们认为,对于事件的任何继续报道和任何回应都是在间接地支持出版方的恶性炒作行为。在此也希望媒体们对此事的报道要慎重。

  3.对杰迷:我们会一如既往地支持杰伦,力挺杰伦!也希望广大的杰迷冷静对待此事,不要针对作者或者出版社作出不理智的事情,不要因为此事人心惶惶,继续和我们一起支持杰伦!无与伦比,为杰沉伦!

  经纪公司:没发律师函,小说在炒作

  当记者就“周杰伦恐怖小说事件”求证进展和处理结果时,周杰伦的经纪公司——巨室音乐公司总经理陈忠的回答出乎意料,他一开口的语气就很恼火:“没进展!从来没跟他们有什么进展!”

  记者追问不是发律师函了吗?他回答:“我根本不认识他们!知道这个事情我都是听别人说的,你看哪个报道上写我说的发了律师函?他们怎么炒是他们的自由。你请他们把律师函拿出来!我们完全不做任何回应,这样只会帮他们宣传!所以你不要再问我了,我也不想回答了。”

  记者随后在百度和Google上搜索相关报道,几乎所有文章一开头都是说周杰伦的经纪公司已经发出律师函,要打官司。但均无出处,也没有采访经纪公司方面的具体哪个人。那这个消息最先是谁放出的?在搜索过程中,记者发现发布该消息的最早日期是3月8日,但是至于最先从哪里发的已无从查证。

  陈忠说:“作为一个公众人物,这种事情是不可避免的,还有人把周杰伦拿去写歌,还有人说周杰伦出车祸了,全都是杜撰的消息,我理睬不完,没必要去回应。谁愿意炒就去好了,我没有任何的说法,他们就是自己编故事自己写,不想理他们!”

  小说作者离:要炒不必等到今天

  两年前写完小说,那时为何不炒?

  小说作者离表示自己也没看过律师函,只是之前接到出版社打来的电话,告诉说收到了周杰伦经纪公司的律师函,要求停发此书。

  “其实《死神爱听周杰伦》完成于两年前,炒作的说法完全不成立,我想拿这个炒作的话,两年前就炒了,不会等到现在。我特别希望把大家的目光从名人身上转移到小说上,非要把小说跟名人牵扯到一块,一方面不公正,另一方面也挺荒诞的。”

  离说写书那年她24岁,也是周杰伦的歌迷。“那时没想到会产生这样激烈反应的情况,因为内容本身并不对周杰伦造成什么负面的影响,反而从另一个层面上证明了周杰伦的歌很好听。当时只是想到发生在学生身上,每个团体之间可能会发生一些相互的猜疑,写人性的阴暗面导致的悲剧。想到学生的团体我就想到歌迷,我自己又比较喜欢周杰伦,歌迷疯狂的这种情况跟我比较近,就自然而然地写进去了。它实际上是借用了CD和海报作为一个道具,只是偶尔出现一下。而且故事结尾大家都清楚了,不存在什么诅咒,只是人为的一个阴谋。”

  歌迷的过激反应我能理解

  至于杰迷的抵制行为,离说:“我觉得好多歌迷没有看过这本书,就是看了一个很简单的简介,我挺能理解他们的,肯定特别喜欢周杰伦,一旦有什么东西触及到这个了,他就会反应比较激烈。”她说事情发生后,还曾收到杰迷的“威胁短信”,“我也很奇怪他是怎么弄到我手机号的,大致内容就是已经知道你住在哪了,如果不销毁书的话后果自负。所以为安全起见,还取消了书的签售会。之后当我把带有短信的手机屏幕照片发到自己博客上时,威胁短信就没有了。”

  “现在是很娱乐的一个社会,像粉丝们的年龄比较低,他们还没有形成一个理智的完整的人格,很容易完全沉迷于一个事情中。我们都经历过那样一个年龄,这也正常,是每个人必经的一个阶段。”

  律师解读:《死神爱听周杰伦》属于侵权

  就此事,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欣认为涉嫌侵犯周杰伦的名誉权,“因为这是小说,内容是虚构的,但这个虚构是针对特定人实施的,涉及现实生活中的真实人物。而且书中把周杰伦的海报、CD等表现成有诅咒性色彩,导致一系列恐怖事件发生,会让人产生不好的联想,会导致周杰伦的名誉损害,造成不良影响。” 周杰伦可以要求出版社和作者共同承担责任,要求停止销售、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

1 2 3  下一页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真人版《樱桃小丸子》开拍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网友曝《快乐男声》冠军内定许洋泽...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