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则在中国家喻户晓的广告,被中国球迷戏称为肥罗的巴西球星罗纳尔多不仅要告广西金嗓子集团,还有可能把中央电视台列为第二被告。据罗纳尔多的经纪人透露,金嗓子发布的罗纳尔多代言产品广告没有得到罗本人同意,罗纳尔多也根本没有和金嗓子集团签订任何合同。他们认为金嗓子在广告中滥用罗纳尔多的形象,致使罗纳尔多的形象在中国受到严重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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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9月,国内媒体大炒的“皇马中国之行”结束不久,金嗓子的新广告开始在央视等媒体大规模投放:随着罗纳尔多凌空射门,熟悉的声音“金嗓子喉片,广西金嗓子!”响起,接下来的画面是肥罗拿着一盒金嗓子喉片冲观众乐。电视广告立刻在观众中引起较大反应。人们不相信是罗纳尔多本人在替金嗓子作广告,以为是模仿秀或者是用图片合成的结果。但是事实是这个是真的罗纳尔多,他举着一盒金嗓子喉宝,穿着那件有企业标志的球衣,对着镜头傻笑了20秒钟,在后来这个广告被很多评论家耻为笑谈。但是金嗓子提高知名度的广告诉求却达到了。几年来,广西金嗓子通过“金嗓子喉宝,入口见效”、“保护嗓子,请选用金嗓子喉宝”以及罗纳尔多定格的微笑等单一形象广告加强了受众对广告的记忆程度。如今,广西金嗓子以6亿元的年销售额和30%的市场份额稳居市场第一。
据说这次肥罗要和金嗓子打官司,是因为另外一家药厂也想请罗纳尔多做广告,他们跟罗纳尔多提的条件就是首先要解除和金嗓子的合同,“不管你们之间是怎么回事,一定要断了关系。”只有这样,该药厂才能与罗纳尔多签订正式的代言合同。“这让罗纳尔多有了打官司的想法,他开始让他的经纪人收集证据。”对于现在要找罗纳尔多代言的中国制药厂是哪家,经纪人没透露,他表示因为还没有签合同,属于商业机密。但知情人预测,这个药厂很有可能和金嗓子喉宝是竞争关系。“那个时候罗纳尔多已经想要告这个公司,但经纪人跟他说,你告他没有用,你在中国不会拿到很高的赔偿金,还等于给他做广告,不值了。”叫王磊的知情人说,当时经纪人告诉罗纳尔多,目前中国法律不完善,没有相关的赔偿法,肖像权纠纷没有赔出天价的例子,经常以很低的价格就了结了,所以当时肥罗也决定先不追究。
现在“肥罗”认为金嗓子广告制作低劣,滥用了他的形象,通过诸如网络、电视、报纸等众多媒体宣称,他将状告金嗓子!金嗓子,肥罗,一举成为众多媒体版面的新宠,成为众多眼球的追随目标,这本身就是对金嗓子和肥罗最好广告。
设想一下,如果告也告了,官司也打了,公众的眼球再次被狠狠的吸引了一回, 这种广告,甚至比让肥罗作正式代言人更加奏效,因为它可以通过肥罗的国际影响使得金嗓子风靡世界;肥罗在中国则成为新的话题,受众群体也将成功的从球迷转向大众;而后来签约的神秘药厂总归是要见人的,这种全体受众对于秘密背后真实的期待已经为之埋下日后被关注的伏笔,因此绝对是这神秘药厂一次成功的市场预热,提高知名度和市场价值的好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