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品牌专题 >> 企业专题 >> 现身说法 >> [专题]焦点新闻

侵犯知识产权缘何难定罪


[ 殷毅 第一财经日报    更新时间:2007/3/19  ]    ★★★

    自2003年至2006年12月15日,深圳共受理审查起诉的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40件。但最终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定罪的比例却非常小,其中罗湖区“差距达十八倍之多”。

    因此,深圳市检察机关认为,数量统计“并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实际情况”。

    3月17日,在深圳市政府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办的“网络与知识产权刑事法律保护研讨会”上,来自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课题组的一份《深圳市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情况的调查》中的这些数据,令人印象深刻。

    2006年,深圳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为1808亿元,占全市GDP的31.8%;专利申请量29728件,居全国第二,其中发明专利居全国第一。

    调查指出,原因主要是由于统计方式以及法条竞合等原因,大量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实际上是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非法经营罪等来定罪处罚的。

    另外,这也凸显法律的缺陷。比如,虽然深圳拥有两万多件专利项目,但几年来竟无一件侵权刑事案例。这就是因为相关法律规定的缺失,使实践中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规避了法律制裁,无法进行刑事追究。

    与会的企业代表中兴通讯公司法务总监郭小明反映的企业意见,也直指法律缺陷:对知识产权犯罪规定的刑罚过低;对新型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缺乏立法明确的规定;获取刑事司法保护的门槛高,企业取证难等。

    “我认为不是法律真空,而是认识真空。”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主任刘春田则对此表示了不同看法,认为相较于法律不健全,对司法解读不深刻才是更大原因。    

中国品牌总网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瑞星被运作海外上市毛一丁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上海移动保障用户消费权益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