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国家税务总局下达新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明确规定2006年收入超12万元者,须于今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间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自行申报。
记者从省地税局获悉,截至1月29日上午,全省(不含宁波)共有1万多人进行了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但在浙江省,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人数远不止这个数字。一个月过后,多数高收入纳税者仍然处于观望状态。
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个税申报的“慢热”?
现象咨询者多,自行申报者少
在下沙的一所大学当老师的程昕(化名),前几天到系里拿工资条时,教务秘书交给她一张《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让她在放假前填好上交。看着手里的表格,程昕不禁有些疑惑,平时的个人所得税都是由单位财务部门代扣代缴,平常取得收入时也都已足额缴纳了税款,为什么年终还要填申报表?
程昕的疑惑也是许多人的疑惑。
省税务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不少纳税人对政策还不甚理解,税务部门每天要接到许多咨询电话,各税务机关服务窗口也要接待不少咨询者。
与众多咨询者形成对比的是,真正完成申报的人并不多。
1月30日,记者在杭州市几个城区的地税分局调查后发现,各分局均专门设有“年收入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申报窗口”,有一些还开设了网上申报服务区,但多数窗口仍处于不温不火的状态。“平均每天大概只有几个纳税人前来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手续。”杭州市江干区地税分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省税务机关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截至1月29日上午,全省(不含宁波)已有10095人进行了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目前浙江省内究竟有多少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高收入者?记者分别向省、市、区多个税务部门进行咨询,均未得到具体数字。“但可以肯定的是,目前自行办理纳税申报的人数远不及实际人数。”
原因对“年所得”的理解各有不同
说到“年所得12万元以上”,就得先弄清“年所得”的概念,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由于人们的收日趋多样化,人们对“年所得”的理解各有不同,到底哪些收入算年所得?不少人是一笔糊涂账。
税务机关有关负责人说,年所得指的是一个纳税年度内的以下11项所得: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在程昕的概念里,年所得就是自己一年的工资、奖金与年终奖的总和。仅此一项,程昕就有许多疑问。比如,2006年最后两个月的奖金和2006年的年终奖,程昕是在2007年1月和2月陆续拿到手的,年终奖更是要到春节前才能发下来,这几笔钱到底算2006年的所得还是2007年的所得?
另外,记者也发现,即使是程昕这样的工薪阶层,收入的来源也是多样化的。比如程昕业余时间在一所职业学校兼课,也有一部分收入。程昕还打算趁股市形势不错的时候搞点小投资。一旦做了股民,今天吃进,明天卖出,有亏有赚,是不是也要算进“年所得”里去?
如果说程昕的收入还算简单的话,那些在公司拥有股份的高管、在境外工作的人员、与人合伙的工商户、在多个城市工作的自由职业者,收入构成就很复杂,更容易糊涂。在某知名门户关于个所税申报的网上问答中,网民向专家提了上百个问题,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关于所得的计算问题的。
弄不清各项收入怎么计算,不清楚各项收入是否已经纳税,这极大地抑制了个税自行申报的积极性。 自行申报还没有形成习惯